第 6 部分
�长而细的颈也。

  跟鼻子一样,诗人似乎也没有咏脖子的,大概脖子长得比鼻子还要单调,左看右看,看不出啥哲学,勾不起啥灵感,无法落笔之故。其实脖子的学问也颇大,即以接吻而论,脖子便是了不起的里程碑,而且比嘴唇更xing感。男女青年接吻,在我们这个社会,固然教老头两眼发直,但在洋大人之国,接吻和握手一样的普遍,稀松平常,已不能表达爱情。而表达爱情之吻,则全靠脖子。到了相当时候,男的吻了女孩子的玉颈,而女孩子也准许他吻其玉颈,里面就大有文章啦。

  脚可缠之,耳可穿之,唇可涂之,脖子则玩些啥花样哉?既无法缠,又无法穿,光光如柱,束手无策。粗心大意的人准以为这一下太太小姐可以休矣,却想不到她们照样的一点都不肯放松。用到其他方面的手术,限于形态,固无法施展,于是,不知道是那一个缺德的家伙竟发明了项链之物,这一发明,把女人发明得如醉如痴,把男人发明得要疯要狂。

  女人在其雪白的玉颈上戴上一条恰到好处的项链,本有九分美的,则增为十分美,本是十分丑的,则减为七分丑六分丑矣。项链跟耳环一样,大概都属于想当年抢婚制度流传下来的余孽,柏杨先生每一想起男人竟可以把漂亮小姐锁住脖子锁到床头上,便乐不可支。可能抢婚之初,锁新娘脖子的一定是光秃秃的铁链;等到后来,怜香惜玉,可能用布包着,以免擦伤玉肌;演变下来,乃到了今天这个局面——竟用起黄金的和钻石的。大错全由男人铸成,小不忍则受大苦者也。

  莫泊桑先生有一篇小说,名《项链》,家喻户晓的杰作,说的是一对年轻夫妇去参加宴会,硬要摆阔,玉颈上没有项链岂不寒酸,乃向有钱的家伙借得一条钻石的戴之。不知怎么搞的,竟弄丢啦,二人像牛马一样工作了二十年才还清,想不到还清之后才发现,当初的那条项链,竟是假的,你说糟不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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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刎颈之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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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呼,这当然是小说,而且充满了禁不起研究的漏dong,但不影响项链的伟大,盖太太小姐们逛街,最发生“挂钩”作用的,莫过于项链。大衣固有吸引力,其他首饰亦固有吸引力,然而都没有项链jing彩。女人们正在走路,突然像被钩子挂住似的挂在玻璃窗外,里面准摆着项链。此时也,粉脸变化多矣,忽青焉,忽红焉,忽眉飞se舞焉,忽愁眉苦脸焉,忽不知不觉摸自己的脖子焉。胆小的或钱少的,怪状百出之后,依依不舍而去。胆大的或钱多的,则昂然而进,叫店员拿出,战战兢兢,戴到玉颈之上,就好像抽筋一样,弯腰弯背,站在镜子面前,其颈则向左伸之,向右伸之,其目则往左盼之,往右盼之,神驰魂飞之状,旁边无论是丈夫或是男朋友,若不赶紧掏出血汗之钱,面不改se的立刻买下,则虽碎尸万段,都不能赎罪于万一。

  戴项链并不简单(本来,女人化妆之事,无一简单),柏杨先生亲眼看见一位小姐,仅戴项链,便戴了三十分钟,盖不仅花样要恰当,se泽也要恰当,衣服是蓝的焉,高跟鞋是蓝的焉,耳环是蓝的焉,假使项链这时也是蓝的颜se,你说土不土吧。问题就又回来啦,太太小姐为了不土,就势得一件衣服一件项链,而且钱值得越多越好,一个戴钻石项链的女人是天下最骄傲的女人,据说一旦戴上,仪态就自然的万方,走起路来,腰gan笔直——似乎是项链可治驼背之病。

  项链不但使得脖子更美,而且还使太太小姐特别显得雍容华贵——太太则像皇后,小姐则像公主。几乎所有的项链都会发亮,在yang光月光或灯光之下,闪闪烁烁,连她们自己都意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