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部分
��登出来了,有些事情需要通通气。

  第一次拍卖公告刊登在白鹿都市报上,这是当地发行量最大的一份报纸,覆盖面很广,徐艺那次做艺术品拍卖和国土局储备土地的拍卖,选择的报纸媒体就是它。3d公司发布拍卖公告,一般也都把它作为首选。但是,张仲平到了时代阳光拍卖公司才知道,第二次拍卖的公告却选择了省日报,这是一份主要面向党政机关和各基层党组织的报纸,一般的企业是不订的,而且外面的报刊亭一般也不零售。

  张仲平说:“怎么换成省日报了?”徐艺说:“有什么问题吗?白鹿都市报没有省日报级别高,广告可以打五折,节约成本嘛。”张仲平认为徐艺的理由不能成立,现在不是节约成本的问题。拍卖公告讲究的是受众面,与报刊本身的级别没有关系。张仲平不想一进门就和徐艺争,忍了忍,说:“像这种事情,徐总是不是应该先跟我商量一下?”徐艺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这确实是我疏忽了,我向张总赔不是。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法院那边催得急,那天本来也是先联系白鹿都市报的,可是最近不是来了一个温州的购房团搞一个什么房地产交易会吗?它们的版面三天以前就预订完了。”张仲平说:“那就更应该仍然选择白鹿都市报了。做生意就是要扎堆,这是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徐艺说:“张总是不相信我的话吧?法院催得急是真的,白鹿都市报也确实没有广告版面了。”张仲平本来想跟徐艺说,你刚才电话里还说要跟我商量事,其实不过是把你做了的事告诉我一声而已。但张仲平又想,徐艺都已经做了,再说又有何益?毕竟徐艺的搞法也不算违约。张仲平很快又发现了新的问题:第一次拍卖公告中要求的拍卖保证金是一百万元,这一次增加到了五百万元。张仲平用手指点着这一条,问徐艺是怎么回事。徐艺又笑了笑,说这也是委托法院的意思。张仲平说:“委托法院管得倒是很具体。”张仲平知道,拍卖保证金收多少,《拍卖法》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惯例,也就是拍卖标的现值价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太低了,担心买受人成交后毁约。太高了,等于抬高了竞买人的门槛,而且资金在账上打来打去的,也挺麻烦,因为最终的买家只有一个,其它竞买人的保证金要求迅速退回。徐艺又像是反问又像是辩解似地问了一句:“这不会又有什么问题吧?”张仲平心想,你把什么问题都往法院那儿推,我要说你的做法有问题,你转背到法院里去说,说不定就成了我对法院编排不是,这种傻事我才不会做哩。便笑着摇了摇头:“话是这么说。徐总,公告已出来了,再讨论这些事已经没什么意义。不过,据我所知,这好像是贵公司在法院接的第一笔业务,又是在建工程,情况比较复杂,咱们可得一心一意把活干好呀。”徐艺说:“张总真是语重心长呀,你放心吧,违法乱纪的事,谁敢干?我们做拍卖,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吧。”张仲平说:“那就好。”

  徐艺要拉张仲平一起去南区法院拿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确认书。这让张仲平警惕起来。他又想起来了那个活宝的话,觉得徐艺越来越形迹可疑了,还拉他来打掩护,心里不爽,就让他一个人去。徐艺说:“还是一起去吧,免得张总又误会。”这话让张仲平心里直窝火,明明是你做得不地道,倒好像成了我斤斤计较似的。但张仲平还是忍住了,两家公司合作,磕磕绊绊的事总是免不了的,徐艺只要不是太出格也就算了。

  到了南区法院,执行局的沈建伟交给了他们俩一个密封好了的信封,他先递给徐总,徐艺示意他给张仲平,张仲平推辞了一下,接过来,转手又给了徐艺。信封封着,要到开拍卖会的时候当场拆封,因此,张仲平并不知道拍卖保留价是多少,沈建伟当然是知道的。徐艺也应该是知道的,否则,和宝那句话从何说起?刚才徐艺为什么要推那个信封?不就是掩耳盗铃?不过,张仲平打定了主意,能装傻就装傻。他徐艺玩不玩名堂,是他的事。反正张仲平该说的话也都说了。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