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之爱菱篇 第十六章 白鹿朱鸟
上等号,强烈的恐惧感立刻紧攫住他们,只见几个骑士脸色倏地变白,大叫一声,向后逃去。

  “大敌当前,临阵退缩,该杀!”

  后方大门传来一声暴喝,一柄两尺馀长的厚背长刀,打横斩出,将正自奔逃的数名骑士,拦腰斩作两段。

  “副……副团长!”

  见着长刀,骑士们均知来者身份,恭谨地弯腰行礼。

  “平时只晓得吃喝玩乐,仗着光剑耀武扬威,全然没想过提升实力,哼!光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子,就让你们屁滚尿流,真是一群饭桶。”

  一个铁塔般的高壮汉子,从洞门大步走出,声若宏钟,又是蓄力喊出,只震得众人耳中嗡嗡作响。

  这番话大有见地,狼嚎骑士团成员,虽是大多配戴光剑,但能发挥其真实威力者,十人也不见二三,换言之,光剑仅不过成了华美的装饰品,遇着大敌,非但无法克敌致胜,自身反遭其害。

  李煜停下脚步,见着此人相貌,心下一凛,认得他是朱鸟骑士团的成员,名叫公孙雄,曾随王五学刀一年,算是武炼西南一霸,名头颇响,却不知怎幺会到这里来当副团长。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亲至,如吃了定心丸,知道这副团长武功甚高,有他压阵,管他是什幺妖法,也只有碎尸万段的份。

  公孙雄走至李煜跟前,见他手持木剑,登时面露不屑之色,对左右道:“你们拿把剑给他。”

  跟着对李煜说道:“报上名来,本座刀下不杀无名之人。”

  一面说,一面轻抚长刀,他这刀几乎有一个人高,若非他这样的巨汉,当真是谁也使不动。

  刚才李煜连挫多人,公孙雄在旁看的清清楚楚,虽想不透其中奥妙何在,但他武功本强,又有独门绝技傍身,自也不将这小小战果放在眼里,认为最终理由,还是这班酒囊饭袋太过脓包所致,自己亲自出手,哪怕这银发小子不手到擒来。

  拨开掷来的光剑,李煜微一扬眉,笑道:“真巧,敝人剑下却专杀无名之辈,像你这等货色,问来作啥?”

  言下之意,自是认为阁下也是一招毙命的货色,问名字有何意义。

  公孙雄差没给气的七窍生烟,过往对敌,敌人还不用见他出刀,单只是见到两方身形上的差距,便吓的魂不附体,那里见过这等倨傲角色。

  以他身份,便是一刀将这小子毙了,也是颇不光彩的事,心下犹豫,只听得李煜笑道:“阁下来当这劳什子的副团长,给你们大统领知道了,只怕不会放过你吧!”

  公孙雄登时一惊。

  王五待人宽厚,不干涉骑士团加入别派组织,但狼嚎骑士团干的是盗贼买卖,伤天害理的事不少,传了出去,自己必大祸临头。

  自己因为贪财,受聘加入狼嚎,为了隐密起见,近十年来已极少露面,哪想到会被这男子一眼便认出来。

  这小子万万不能留着。

  隐私给人一语道破,公孙雄心下不禁怯了几分,重新打量眼前敌手,惊疑不定。

  朱鸟骑士团对当前大陆上的各个高手,都有长期集资料,可是公孙雄却从不记得,哪个势力门下有这样的一号人物,正自迟疑,却见旁边的手下,以狐疑的眼光望着自己。

  公孙雄忙叫不好,狼嚎骑士团的维持,全凭实力,若是让手下怀疑自己实力,那往后可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