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夏之远——杨门女犯考】第二章 6-7
��面,也许真的会是一件大有裨益的事。

  天门驻军的管营大人和押正小五领着杨家嫂子和风儿丫头在那一天傍晚走进

  李记酒馆天门分店的时候,正值互市之日的用膳钟点,店堂里面食客纷然。半裸

  赤足,麻裙铁镣的刑徒女人响亮招摇地从桌椅和人群中间逶迤穿过,免不了又要

  在迎来送往的目光中接受一番环伺,各色人等搁下手里的筷子和酒碗,品头论足,

  感慨系之,自有一种趣味盎然的骚动泛滥起来。不过转眼功夫满脸堆笑的李记掌

  柜就将几位特别的客人迎上楼去,这一幕不疾不徐的过场戏也就到此为止。其实

  依照后边的情形发展来看,可以猜测驻军的长官和服役的女犯之间应该还有过不

  止一次的会晤和商谈,但是都刻意的回避了公众的视线,并没有被外人所知晓,

  而几天之后马棚女监里发生的那一场风波,也就像是并没有什么前因后果的偶然

  事件,只是正好落到了不太走运的杨家嫂子身上。

  那一天晚上开始的时候的确十分平常。每天晚上待到那一个时辰,马棚的木

  头栅栏外边总少不了有些转来转去的男人,棚子里的哪一位要是被人看上,出门

  左转,睡到灶房去尽一尽人事也就是她需要承担的日常责任。按照以后流传的说

  法,那天看上杨家嫂子的是一支路过天门的驼队的老板,杨家大嫂也就平易随和

  的相跟着他去了灶房。变生腋肘是到了半夜,大家都睡到懵懵懂懂的时候突然听

  见一连声的有人大叫:"杀人,杀人啦,救命啊!"

  问题就是出在孤男寡女一起过夜的柴灶房子里,事情其实也没有到了要杀人

  救命那么凶险。只是男方和女方事后的说词完全对不上。女方说的是嫖客……或

  者恩主吧,遂行过房事之后还不肯罢休,她指控他还想用一根粗大的柴棒来做那

  种事,所以她就把他推开了;而驼队老板则控诉那个身高体壮的贼女配军不仅开

  始就没让他近身,还打了他两个嘴巴,又朝他的命根子上踢了一脚。

  妓女和嫖客各执一词,并没有第三方的旁证。被找来评判这个案件的押正小

  五也很为难。纯粹地按照物证来看的话,老板的两边脸颊上确实留有两道发红的

  掌印,而柴棒什么的无从查考,反正那座房子里边到处都是那种东西。使用大柴

  棒子玩游戏是不太好,不过为了游戏的事打人就更不对了。很明显,最重要的判

  据还在于老板才是给钱的那一方面。小五这时候只能当断则断。首先要让付帐的

  买家出一口气,顺一顺心思;第二也要给一众的婊子们提告个警醒,直白的说就

  是既然你顶着那么个身份,干着那么一个行当,再有多少的事出有因和情有可原,

  但凡惹出了是非,那首先这一顿痛打肯定要着落在你的头上。

  事情虽然是半夜闹起来的,经过了一番质询,陈述,论辩和考量之后,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