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吸灵白虎
妇,带这一个十三岁的女儿,和一个十三岁的侄子。而且情报上说,镇里的人都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更重要的是,情报上说,这个寡妇,很漂亮。”

  “是吗?有多漂亮?比我姐姐还漂亮吗?”

  “那自然是不能比的。萤虫怎么能和皓月争辉,不过是有几分姿色的乡野村妇罢了。”

  “那就是了。只是没想到,陈晨这种人也会去吃野草。”

  “殿下,要不属下?”下面的人刚想抬头看一眼,就看见了一个琥珀一眼的眼睛,没有任何色彩,然后就听到了压抑着的怒气。

  “我龙脊家的家事,你一个小小的区域经理怎么都敢来管!滚!”

  当下属屁滚尿流的滚出去的时候,青衫男子才平息下了怒火。

  “不过他既然这么多年没有见过这个女人,应该是忘了这里还有一段露水情缘,甚至可能连这个疑似女儿的存在都不知道。我姐姐怎么说是也是一族之长,做不出这种妒妇的事情。况且我们家欠陈晨甚多,要是他能把青玉找回来,做什么都行。要是找不回来的话,这些账就得和他一件一件算了。”

  青衫男子一半是和管家说,另一半是对自己说。

  “殿下,还是注意身体要紧,因为第二条龙宠的缘故,您的威严越来越强,但是灵力修为没有跟上,对您身体的损伤太大了。”

  老管家直言不讳,但是青衫男子却摇摇头:“身体上我撑得住,但是自己的脾气却没有那么好控制了,以后我如果乱发脾气,还是需要您来劝劝我。”

  “真怒假怒,殿下其实自己知道,何须老奴多嘴呢。”

  而另一边,陈乐乐已经走进了水晶商城的大门。

  这里有分门别类的牌子,告诉进来买灵宠的顾客自己需要的灵宠在哪一边。

  陈乐乐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兽类灵宠,而且是以狮虎豹熊这些战斗力不错的灵宠。

  御灵师选择灵宠是要很谨慎的。一个灵魄只能契约一个灵宠,如果灵宠死亡,或者放弃契约,之前这个灵魄所炼化的灵力就会全部消失,即这个灵魄需要从头开始,重新洗练,因此,由不得半点马虎。

  陈乐乐对自己第一灵宠的要求并没有高到能向福安山脉里的泰迪妖王那样,日天日地日空气,但是起码要能有不错的潜力。

  其实相对于其他御灵师而言,一般人都不会选择狮虎豹熊一类的灵宠来作为自己的第一灵宠。一来这些灵宠攻击性强,性格不稳定,虽然因为灵契的关系,不会攻击御灵师,但是不会过于听从御灵师的话,而会去攻击和破坏御灵师身边的人或事物,而且在在战斗的时候,还会不听御灵师的命令。

  所以按照这个道理来说,花妖确实是一个御灵师第一灵魄契约的好对象。然而陈乐乐不一样,他已经有海棠了,无论新契约的灵宠是什么,年幼的肯定还没等级,年纪稍大的也不过户级,在马上就乡级的海棠面前,都只能被按在地上摩擦,肯定会驯服得乖乖的。

  陈乐乐走马观花一般,一路走在看到了许许多多的灵宠,这是陈乐乐第一次见到这么大规模的灵宠。玫瑰城内带着灵宠的人也有,但是很少,毕竟相对而言,御灵师就像1024口中那个世界里,古代的读书人,

  大家都知道这是好东西,但是没条件读书的还是绝大部分,有条件读书的,读了一辈子也没读出来什么的东西的更多,真正有所成就的毕竟是少数,同理,玫瑰城里的御灵师也不多,除了花妖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