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纪】第四卷 第四章 (总第52章)
  作者:gesid368570。

  2016/02/23发表于本站。

  (尼尔1900年10月5日傍晚,贫民窟中部地段)。

  地处交通要道的贫民窟的中部地区虽然不像东南部那样景气,但这里绝对算

  是贫民窟最热闹的地段。

  除了贫民窟硕果仅存的几家「杂货」(鉴于其所贩售货物的种类,在这里,

  「杂货」

  的意义与寻常不太相同)店外,这里还有几个老牌的赌场和娼馆——这些就

  是贫民窟最主要的商业设施了。

  贫民窟里的人们并不太懂得精通的法门,装修店面和扩大业务什幺的自然也

  就与他们无缘。

  如此一来,经年累月的经营结果就是千篇一律的货品和服务项目。

  对杂货店来说,浑浊的菜油、粗盐、糙米、柴木、简单的生活用品、劣酒,

  往往就是买卖的全部了。

  更贵一点的货色,乃至「特殊」

  货品当然也有,但那些不是一般民众光顾的重点。

  即使是真的出现了无可避免的需求,人们也更倾向于从「其它渠道」

  获取,而非掏钱购买。

  它们的买主大多为帮会成员或者是杂货店的几个好邻居——赌场和娼馆。

  说到赌场,其实就是个赌鬼们出于习惯聚集的,不算太大的三层木屋——它

  的三楼甚至不用于营业——只是每每从此地传出的喧嚣声着实让人觉得很有气氛。

  人们在此进行着许多简单而「有趣」

  的赌局,在「随机」

  带来的乐趣和紧张感中享受着快乐。

  因此,这里不甚欢迎赌技高超和「运气」

  特别好的人士——这两种人若敢光顾,后顾自负。

  为了公平起见,赌场甚至把这一条刻在了赌场门口的告示板上。

  相比赌场,娼馆绝对是一个好去处。

  这里没有输赢胜负的压力,对每一个顾客来说,他们都是赢家——他们用钱

  赢得了片刻的安宁和激情。

  这里的姑娘们,虽然姿色相对平庸,但她们既懂人情世故,又善解风情,每

  一位客人都和颜悦色、满载而归。

  贫民窟是个穷苦地方,许多人家的年轻姑娘们为了谋生,都不得不在成年之

  初(当然也有谎报年龄的,而且娼馆的老板很欢迎这样的姑娘)便投身此地,以

  求能挣得些微薄薪资养家煳口——虽然大家都很穷,但来这里的客人们在能够负

  担得起的范围内一向不会太小气。

  偶尔也有城里来的客人,他们对「寻欢作乐」

  的理解可能与常人不同,出手自然也相当大方。

  能够伺候到这种客人的机会相当稀罕,但姑娘们从不争抢,甚至避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