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该走了……
��全忘了之前相遇的事,有礼貌地低下头说道。

  「咦?你……不记得我了吗?桃香……」

  「……呃~、我们在哪里见过面吗?」

  桃香歪头思考著。

  「是我啊……幸男啊。你再想想,我们在公园见过面……还有这个……」

  幸男慌张地拿出某件东西。

  「咦?这个、是桃香的东西……啊!……难道说……」

  桃香想起几天前露宿在公园里的事。当时,由於她睡意浓厚,所以一直把那时发生的事当做是一场梦。

  「原来那并不是梦呀~」

  「原来如此……」桃香点点头说道。接著幸男忸忸怩怩地把玩自己的手,面红耳赤说道:

  「还有……那时候、那件事的回答……」

  「啊……,我想起来了。」

  桃香想起当时幸男驾著巡逻车离去时,向她提出求婚一事,於是她重新端正站姿,对著幸男深深鞠躬。

  「真的很对不起~。可是,桃香还是想要工作,想要在优秀的主人身边工作。」

  桃香这么说著,并且不断不断地低头道歉。

  「是吗……说得也是……」

  幸男自己也不觉得意外。

  现在的他并不是警官身分,是个无业游民。以他目前的状况,确实也无法实现「扶养桃香」这件事。

  「硬把你留在我身边,也只会让你吃苦而已。」幸男苦笑地说。

  「真的很对不起~」

  「别这么说,我才是说了让你困扰的话呢,不好意思。」

  幸男搔了搔头愉快地说道。然而,当他看到桃香背後背著的小桃,顿时脸色为之一变。

  「对了……你现在背著的那个小孩……」

  「啊啊、这孩子叫做小桃~。我睡在公园那天,早上起来後就发现她在身边,後来就一直跟著我了~」

  语毕,桃香望了背後的小桃一眼。

  「啊……难道说你认识小桃吗?」

  「岂止认识……那个孩子……是警察署长的千金啊。」

  「警察,察……署长?」

  看到桃香露出不解的表惰,幸男对她做更进一步的说明。

  「就是警察机关里最伟大的人。」

  「咦!!」

  听到幸男的话,桃香大吃一惊。接着幸男又拿出一张照片给她看。

  那是局里为了寻找署长千金,在极机密的情况下发给每个警察的照片。

  「哦……哦耶耶耶~」

  桃香看了照片更是惊讶地大叫。

  照片里的小桃穿着一件华丽的西式礼服,坐在椅子上脸上带着有些不满的表情。

  「小桃原来是个千金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