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五十二章 公司开业
,绝不会连累到客户。

  李金林这才安心的签下合同。

  关于费用问题,夏君梅已经打听清楚,市场上同类型的公司一般收取目标金额的百分之四十作为佣金,高的可以达到百分之五十,这远远超过沈一凡的预估,他本以为能收个百分之十就不错了。

  不过这也可以理解,一般需要让讨债公司去收讨的债务,都是死账烂账,本就不指望能收回,能拿到一半已是万幸。

  当然市面上其他收债公司的业务能力和沈一凡没法比,沈一凡可是去收一千学费最后让人“心甘情愿”交二十万赔偿金出来的天才收债员。

  看在徒弟的面子上,李金林这份合同佣金定为收回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等钱要回来再收费,前期不用出一分钱。

  另外他向李金林索要了对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欠债的证据。

  具体的操作就等晚上小蝶和污妖王去执行了,小蝶负责收集情报,污妖王负责让对方爽快的拿钱出来。

  ……

  ……

  沈一凡开公司这件事在复华论坛上掀起了轩然大波,有赞扬的,有质疑的,在掌控着校内媒体话语权的曲潇潇影响下,还是称赞的网友比较多,毕竟曲潇潇收了沈一凡的红包。

  她这也不算助纣为虐,因为她对沈一凡的行为本来就很支持,只要不做违法的事,帮人收债有什么错呢?那些欠钱不还的老赖就需要有人治治。

  她还通过论坛上的讨论变相的在帮沈一凡进行宣传,复华可是有不少有钱人的子女,如果都像李金林一样把家里要不回的债交给沈一凡处理,那他就发大财了,到时自己帮了那么大的忙,沈一凡总会表示表示。

  沈一凡也通过复华论坛纠正了很多人的偏见,他不是什么生意都接,比如帮助高利贷逼债这种事绝不会做。他针对的都是明明家里有钱,却死活赖着不还的人,而对于确实还不起钱的人,是不会去逼债的,这样搞不好会弄出人命。

  另外他还提出,谁为他介绍生意,并成功要到账的,可以给与百分之五的介绍费,这让很多人跃跃欲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