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 不欢其人 (五十五)
  .

  从海中被救起后,我变成了一只猪。

  一只懒惰到极点的猪。

  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总有一个贤惠的女人,而一只像猪的女人背后总有一个勤劳的男人。

  我变成猪,都是他逼的。

  躺在柔软的大床上,想吃饭了,他去做,想喝水了,他去倒,想上网了,他把电脑拿来,想看电视了,他把遥控器放在我手中

  如果不是还剩下一点毫无价值的廉耻之心,估计连马桶我都要让他搬到床上来。

  不过实在是懒得彻底了,最后让他把床搬到离洗手间只有一米远处。

  不过别把豆包不当干粮,一米也是路啊,走去上个厕所也累得我够呛的。

  对了,他每天要负责给我按摩。

  毕竟我整天呆在床上,不太运动,时常犯些腰酸腿软的毛病,需要他的妙手整治。

  我是如此堕落。

  而那个让我堕落成一只如坠入泥沼中的母猪的勤劳男人,却长着一副天使的外表。

  面容柔和,总是春风含笑,在阳光下脸庞周围总是有一层黄金的柔和的融光。

  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身形,衣着,态度,姿势,都能给人温暖熨烫的感觉。

  像是一个装备齐全的白色药箱,无论何时受伤,都能在他那里得到治疗。

  没错,他就是那外表看似厨师,内里却是条子的卧底景流湃。

  那个在手榴弹爆炸的前一秒,扑过来护住我,与我一同被巨大的冲击力推下海的人,就是景流湃。

  他救了我,并将我藏在了这个小山区里。

  我们所住的屋子位于半山腰,是景流湃一个远方叔叔送给他的礼物。

  不豪华,却是简朴干净,一眼望去,令人熨烫舒服,和他的气质很像。

  推开窗门,便可以望见漫山的绿意与芳华,甚至只要伸手,就可以摘取山野的汁甜美的果子。

  这里环境清雅,绿树葱郁,繁花遍开,空气清新,远离尘世,很适合度假。

  平时当景流湃想远离人群时,就会来这里居住。

  山下,是个小镇,每天他会开车去购物,而我则待在家里玩电动游戏。

  我很喜欢这里,因为在这里,我可以忘记很多不愿想起的事情。

  比如说碧姨与李家二少之间的恩怨,比如说李徘古拿枪指着我,冷冷地说,他本不在乎我命的事情。

  在这里,只要推开窗,就可以得到满目绿色。

  我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等待着我家相公采购食物回家给我做饭。

  然后便是守着自己的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我家相公就是景流湃,这是我对他新的称呼。

  因为他实在是对我太好,好到我只能以相公这种称呼来报答。

  我原本以为他当时用枪指着李徘古,只是为了我项链中的资料。

  但是当我把资料递给他之后,他却依旧义无反顾地扑过来用身子护住我。

  我不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