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 不欢其人 (五十二)
  .

  来不及了,李徘古已经来了。

  我庆幸地是,他用枪指着的是我的额头而不是碧姨的。

  我们对视着,中间仿佛无数的岁月在眼前回放。

  关于豆腐的偷吃与反偷吃,他的关怀与他的欢笑,我的迷恋与我的憧憬,清晰如昨。

  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时间要过得这么快,一不留神,我们都长大了,复杂了刀枪相向了。

  不欢,这是你唯一的机会,让我除掉这个女人,那么以前的事情我可以一笔勾销,你也可以重新回到李家。李徘古轻声道,低低的男中音,带着点劝诱的味道。

  这是他最后的底线,已经是对我足够宽容。

  我看着他的脸,温润端雅若王子般的脸,缓慢地点了下头:好。

  然后,我侧过身子,艰难地,迟缓地,一寸寸地移动着,最终让碧姨暴露在他的枪下。

  李徘古看着碧姨,眸子表面是冰冷的,坚硬的,像是冬日的玻璃珠,接着,手指一弯,扣动扳机。

  而我在他手指碰触到扳机的前一秒,长腿一踢,成功地将那把枪给踢入了海中喂鲨鱼。

  可是我没有胜利,因为与此同时,李徘古那只一直背在身后的左手将另一把枪抵在了我的太阳上。

  我从一开始就打算除去他手中的枪,而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我的打算。

  关系已经残破至此了,维系的丝缕名叫算计。

  我说过,那是你唯一的机会。此刻的李徘古,是冰做的王子,他的白衬衣,像是流动的浮冰,罩在身上,冷得惊人。

  我们谁也不会再相信谁了是吗我问。

  而我那收缴的,也早已抵在了他的口前。

  太阳,心脏,都是致命的地方。

  是你先背叛的。李徘古看着我的眼神,带着我进入三九严寒。

  那么,这辈子是我对你不住。我道,声音里带了丝凝滞:只是,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伤了碧姨的命。

  或许你忘了,是这个女人,先害了我爸的命。李徘古冷眼如刀,直直向着碧姨去。

  我没忘,可是我何不欢是自私的,黑白在我眼中没有分别,正邪对我而言只是名字的不同,礼义廉耻在我眼中一文不值,我唯一在乎的,是我爱的人们,不管他们是多么罪大恶极,只要是我爱的,我就要保护。海风转了向,将我的长卷发向着前面吹拂,偶尔几丝缠绕上了黑色的枪。

  纯黑的发,纯黑的枪。

  我无法让李徘古放弃复仇。

  我无能为力,唯一能做的,就是拼上自己的一条命。

  碧姨,走。我沉着地道。

  碧姨没有动,只是淡淡道:不欢,你让开吧,这是我和李家的事情。

  碧姨,长大的马拉余还没有叫过你一声妈妈吧。就像碧姨能轻易看穿我的花花肠子,我也能准确找到碧姨心内最柔软的那处。

  碧姨是斗不过我的,就如我斗不过她一样。

  不欢碧姨只是唤了我的名字,后面的千言万语成为沉默。

  不用说出口,我都明白,我是甘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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