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 不欢其人(三十四)
毕竟,他的毛我拿来也没甚大用处。
那公毛还可以扎起来当毽子踢呢,他的毛,难道能集齐十换一次新马泰三日游
所以说,我确确实实是无心的。
然而洪少柔并不是这么认为的。
他在笑着看我,嘴角,眼角的弧度尖锐得像是锋利的刀。
我像。我和他估计是有不共戴天之仇了。
既然如此我就不再客气了。
当下我眼中凶光一现,双手捏住洪少柔家那茂盛的黄光藤蔓,使劲地抓一大把下来。
那场景,简直可以用血淋淋来形容。
我又一次看见了睁大眼睛的洪少柔。
罪过罪过,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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