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不欢其人(二十一)
想看看,李徘古是否会嫉妒。

  碧姨说,嫉妒是最好的催~情剂,要是你能让一个男人嫉妒,那就等于已经将他给拉到了床边。

  我非常希望李徘古能在嫉妒之火的焚烧下,将我给推倒推倒再推倒,直接在这辆车中将我给办了。

  所以,我边轻哼着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边张开大腿,又闭合,再张开,再闭合,再张开,再闭合。

  我忽然发觉,露下面的效果比露上面要好得多,因为司机哥哥不仅是脸蛋红,耳朵红,脖子红,眼睛红,就连那头发丝都要红了。

  我何不欢平生最遗憾的,就是未能继承碧姨的衣钵,稍微一个略具风情的动作,便能将男人的鼻血给逼出来。

  但是现在,我忽然发觉司机哥哥的鼻血似乎也许可能马上就要喷薄而出。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赶紧加快了张开大腿的频率,并且俯下身子,双臂也开始紧夹着部,争取最大程度地地方支持中央,让那对器威力激增。

  简直比那些搏版面的女星还要敬业。

  我的付出还是有回报的,因为那司机哥哥的眼珠子已经开始充血,眼看着就要像那机关枪噗噗噗噗发了。

  然而就在这时,就在我平生夙愿即将实现的伟大时刻,一件西装外套却轻搭在了我的膝盖上。

  任凭我再怎么开门,那春光仍旧泄露不了半分。

  转头,见上身只着白衬衣的李徘古微笑依旧:小心着凉。

  这,算是嫉妒了吗

  我不着头脑。

  这男人心啊,比李李吉小时候的黄瓜秧还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