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不欢其人(二十)
  .

  李李吉和李徘古自然不是从石头缝中蹦出来的,除了李封这个瓶盖爹爹,还有一个很早就去世的娘。

  碧姨说,其实清义帮严格说来,算是大李小李外公家的,李封当时是入赘。

  这个事实让我确信李封其实是很有人格魅力的否则也不会只凭着的小瓶盖而入了大小姐的眼。

  碧姨说,在李徘古六岁,李李吉三岁那年,两人的母亲在一次别帮的暗算中死去。

  据说,李徘古当时是在场的。

  依照今天书房中的对话,李徘古似乎一直对他妈妈的死没有释怀。

  我承认我是暗的。

  因为我决定趁着现在,趁着李徘古身心脆弱的时刻跑去安慰他,用尽浑身解数,让他意乱情迷,让他焚烧,让他禽兽不如。

  当然,必要时,我也可以对他禽兽不如一番。

  当即,我拿着药品潜入了李徘古的房间。

  门没锁,自己打开,便走了进去。

  李徘古背对着我坐在床沿,台灯的光照不到他的背面,他整个人像是浸泡在暗的水域中。

  我缓步走去,紧挨着他坐下。

  他的嘴角,破了皮,只是草草擦拭去了血迹,显得有些青紫。

  我开始温柔而体贴地为他敷药,纤手沾上清凉的药膏,抚上他的嘴角。

  涂着桂色指甲油的手指,不时地抚弄着他的唇瓣,那柔软的,凉润的唇瓣如色彩斑驳的蛇,时不时吐着信子,在诱惑,在勾引。

  装作不经意地,一个偏差,药膏粘上了他的唇。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环保基本原则,我决定要帮他处理掉。

  于是,伸出貌似娇嫩实则狰狞的舌,向着他的唇凑去。

  碧姨说过,女人的很多微小动作都能引爆男人的强大。

  我希望,自己这么一做,就会成功地激发李徘古的,他就会激动,就会亢奋,就会将我压在床上,为所欲为。

  我的意思是,任由我为所欲为。

  然而,就在我的舌即将要碰触上那对嫩唇时,一双手将两者隔绝。

  还是我来帮哥擦吧。手的主人李李吉冷声道。

  这件事给了我一个血淋淋的教训,做男女之事前,一定要锁门。

  李李吉没有再给我接近李徘古的机会,当即坐在我们中间,一屁股将我给挤开。

  我大恨,但无可奈何,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兄弟情深。

  越看,血越是沸腾,为了不活受罪,便决定提早退场。

  但李徘古将我叫住,并提出一个要求明天,我要陪他去赌场。

  并且,是以他女人的身份。

  李李吉当即反对:她能做什么只会误事,派其他人去吧,帮里有能力的女人多了去了。

  可李徘古坚持己见:是时候让不欢出去见识一下了。

  李李吉也不服输:她个土包子,懂什么,带出去只会丢我们帮的脸。

  这样争论下去完全是浪费时间,李徘古决定采取民主的方法:不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