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与欲
�人注意。

  可是,那天,她有些倒霉,不小心咬死了一个挺有来头的公子哥,结果惹出祸事了。

  她觉得自己马上就要被枪打死了,反而不那么害怕起来,平日里冷清冷血,在被私兵抓到前,还想着要给来世积点德,救个垃圾堆里的小流浪儿。

  她到边摊里买了几个烧饼,然后扔给这个像流浪狗一样瘦骨嶙峋的小孩吃,小孩吃起食来,就跟凶狠的狼似的。

  他吃完了烧饼,还盯着她,她起身,他跟着她走。

  女人很无奈,她不想反而牵扯个小孩跟她一起死,可是怎么也撵不走,军阀的士兵找到了他们,小孩帮她挡了一枪,她也被从背后射中。

  可是,他们这两个怪物,谁也没死。

  士兵们乱糟糟的步伐离开了,留下浸在血滩里的女人和瘦瘦的小孩,门关上带起阴影。

  他们两个怪物在黑暗里睁开了眼睛。

  再后来,经历了许多事情,国家平定了,士兵不敢再对平民随便开枪,动乱的年代过去,也不能随便咬人了。

  女人牵着那只小狼崽子,找了许多地方,躲躲藏藏的生活了下去。

  女人刚开始觉得,他活的应该会大概比她好吧,毕竟,不像她,要求新鲜大量的人类血液,小狼崽子只要有大块的肉吃,就长得健健康康的,只是换牙的时候,整晚叫唤,要她不得不陪在他床边,一下下的拍着被子哼哼歌哄他睡。

  女人觉得,这只狼崽大概是把她当妈了,她半夜还感觉到,他睡着了还不停的拱她的手,就像狗崽子趴在母狗肚子下的模样。

  她想不起她的家人了,以前似乎也是个官家,后来好像家境破败,大概就把她卖了,卖到歌楼里去,刚开始学着唱歌,到了岁数,就去伺候客人。

  她的运气还不错,歌唱得好,人也长得稚气美丽,过了那个该破身的岁数,还只是在唱歌陪酒,老板不舍得她那么早耗尽青春,歌女一旦开始卖身,能活的岁数手指就数得过来了。

  但她的运气也不好,她遇上了一个冷冰冰的客人,一个西方绅士,那时,洋大人可是没有人敢得罪的,老板只好把她送上去给人家,她战战兢兢的陪人家喝了两杯红酒,就被按在床上,咬了脖子。

  红酒是红的,旗袍是红的,她的血也是红的。

  美人的皮是白的,绅士的手是白的,他的牙也是白的。

  她死了,一床的血和凌乱痕迹,没有人敢问,老板自认倒霉,嘱咐了几个人把她裹上席子丢了出去,那时,不仅歌女的命贱,谁的命都贱。

  这个小孩的命也贱。

  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野种,如果不是她一时兴起,早就饿死,或者被抓去马戏团了。

  在黑夜里,女人用手指刮着小孩的脸,漫不经心的想着,小孩张了张嘴,把她的手指咬住了,狼崽新长的犬牙在她的手指上磨来磨去,他睁开眼睛,用在黑暗里幽幽发绿的目光默不作声的盯着她看。

  女人轻轻嗤笑了一声,美人的容貌一转,露出吸血鬼骇人的尖尖的牙。

  小孩轻轻发出哼声,不愧是狼崽子,他竟然一点也不怕,还露出一副依赖喜悦的模样,发出像狗似的讨好求饶的哼哼声。

  她慢慢的,敛了唇弧,慢慢的,将自己的面容藏到了阴影里。

  如果,这个小孩是人类小孩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