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香港惨案
emsp; 案件三:尖沙咀一大学生,在情人节当天晚上,死在寝室内。死因,肠子被扯出,尚未和身体分离,六米长的肠子在寝室地面摆出了一个心形。

  现场痕迹表明,死者乃自杀而死,心形图案,也是死者亲手摆出。

  看完之后,我感觉手脚发抖,浑身发凉。

  先不说这些死者为什么要挖出自己的肠子,单说他们死后做的这些事,就非常可疑!

  因为按照常理来说,人在剖开肚子以后,只有两分钟的生存时间,两分钟以后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他们究竟是如何在两分钟之内,做出这么多事的?

  将肠子放在开水中煮熟,然后吞掉,这过程最少也要十分钟。

  将肠子打包然后邮寄,不说时间,难道他满身是血的去寄包裹,就不会引人怀疑吗?

  至于那个把肠子摆成心形图案的,他是在花样表白吗?

  一时间,我还真是难以判断。

  我于是就问宋隆基:“阿基,你们香港警察对这些案子,是如何定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