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狙击新法 二
�宋国名义上的宰相之一了。

  王安石的脸色很不好看,很明显,他已经知道我从昨天入宫一直没有回家,而一进来皇帝就向他宣布了这道任命,并且任命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向全国公布了,朝报上面也会有这样的消息,想阻止也来不及了。我有点担心那些给事中们,他们没有驳回这道诏书,王安石肯定会记住他们的。不过政治斗争总要有一些冤死鬼的,我也没办法……

  王安石听到我置疑他最得意的免役法,简直就是悖然大怒,不过碍于皇帝的脸面,才不好发作。他的道理倒是讲得很明白,无非是免役法有多么精密,国库每年的净入达到二三百万贯,而我则死死的攻击免役法扰民。并且再一次提出我对国富与民富的辩证观点。因为我准备得相当的充分,完全不象那些旧党一样,只是泛泛而谈,我收集了不少的真实事例,有地点有人名;也有做了不少的统计数字,指出免役法对百姓的祸害有多深;王安石对此根本无法解释,到最后他竟然赖起皮来,说这种事根本不是免役法造成的,以前也有这样的现象。我知道这种辩论手段他也曾玩过,没想到故伎重施,我毫不客气的追问:“相公谓不能保其无此,然某请问相公,免役法之前,百姓卖屋交役钱,相公可能实证?”顺便还给他带了顶帽子,“某亦敢问相公,之前百姓卖屋纳税,是仁宗皇帝时呢,还是太祖皇帝时?又因何事所致?”又批评他:“相公为宰相,为天子牧四民,不能使百姓安居乐业,而谓不能保其无此,此非宰相之过耶?”

  这时节王安石知道不能在这问题上纠缠了,便反客为主,开始质问我:“免役法使国库岁入二三百万贯,倘无此法,国库空虚,若万一国家有事,又当如何?”我朗声回道:“前者钢铁制造之业,可使国库岁入三百万贯有余,可抵此数。又若百姓能安居乐业,则商业更加发达,而国家从中厘税,收入当在不下数百万贯,然非眼光长远者不能谋此。”

  我又补充说:“臣非请废免役法,乃请修改免役法。臣以为,可以复熙宁之前旧制,五等人家,数年一轮,以服国家之役,若百姓财有余力,则可以主动交钱免役,由官家请人代服此役,若贫家无力支付,则一凭旧制。并且适减役期。如此则有免役法之利而无免役法之害。”

  我的这种做法,对地主士绅是很有利的,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合法的通过交一定的钱来免除差役,而一般的人家,则可以数年内集中数月的差役,不需要去交钱。另外我希望皇帝减少他们服差役的时间。这个自愿的原则下,官府小吏就不会有借口来翻手为云了。但是这样一来,实际上就是废除了免役法,因为其精神和王安石的政策完全不同了,所谓的修改,不过是给王安石下台罢了。而这样做,虽然保留了王安石的颜面,却让他的改革受到前所未有的挫折。

  一下子要减少国库一大笔收入,为了给喜欢国库满满的皇帝一种安慰,我又告诉皇帝,凡是想出钱免除差役的,必定是有钱人,不想出钱的,则是穷人无疑。所以之前的五等人家不同差役的政策虽然仍可以继承,但是也可以有一定的修改,那就是凡是出钱免差役,我们可以把钱翻一倍。想不做事,就多出钱吧,反正这些地主们也有钱。

  这样的话虽然收入少了,国库也有得嫌呀,至于有钱人多交点钱,就当纳个人所得税好了。我带点恶意的想着。并且我告诉皇帝,将来倘若老百姓中有钱的人多了,国库收入的免役钱就会更多,在一个良性循环下,不一定比现在收的少。

  我不太能理解王安石此时的心情,不过我知道王安石肯定会提出辞呈的。王安石本质上倒不是一个坏人,只是他的财经政策有点差劲罢了,属于那种好心办坏事的情况。他当然有私心,但是有私心和有坏心,还是两码事的。一个人身处高位,为自己的权位和儿子谋划,是人之常情。只要他能把握这个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