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人口普查
��每户的家庭成员都要当地官府衙门,由当地官吏当面验视,检视完毕发放户籍凭证,凭证是一张硬壳纸,上面有个大概的画像,画像下面的信息有郡、县、乡、亭、里等所在地名、姓名、性别、年龄、身高、肤色,上面盖着当地县尉的大印。
虽然金良已经想法设法鼓动民众主动申报户口,但不可避免会有一些人把官府的意思曲解拒不到官府申报,甚至还有一些有过劣迹的不敢露面的,金良便下令发动检举,光熹元年十月前,完成冀州、并州人口调查,到时候还没有入户者又非新移民,不仅本人罚做官奴,所在亭长、里长皆要罚做苦役。
三个月过去后,整个冀州、并州人口统计出来,总计有八百七十七万六千四百五十二人,男子有三百九十三万四千一百二十二人,女子有四百八十四万二千三百三十人,女子比男子多出九十一万。
金良对这个结果并不惊讶,他早就想得到,世家隐匿的人口会远超过大家的估计,按照原先估计的世家隐匿人口而估算出来的冀州并州人口不过是七百万,现在看来,那个估计还是太保守了。可能还有某些世家有一些隐匿人口尚未报上来,最近几个月陆续从其他州郡投奔过来的流民算起来,现在的冀州、并州大概有九百万人口,算是大汉鼎盛时期总人口的六分之一。
金良刚穿越到这个时空,恰逢十常侍之变,他说服丁原带兵入了洛阳城,参与进去,金良乘机救了太后和天子刘辩、陈留王刘协,开始了自己非常规的发迹历史,金良还乘机派魏续、宋宪洗劫了皇宫里的典籍,其中便有大汉的户籍典籍。
金良本来认为按照古代的条件,很难做什么人口普查,但看了从洛阳皇宫抄掠出来并运来襄阳大将军的典籍后,他发现不能低估古代人的智慧。
这个国度最迟在周代就已经普遍开展了人口核查,且形成定制。《周礼?地官?小司徒》记载道:“小司徒之职,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乃颁比法于六乡之大夫,使其各登其乡之众寡”。可见,当时设置的“小司徒”和“乡大夫”等官职的职责中就包括了人口核查事务—登记民之“众寡”。
金良大规模地进行人口统计,并未引起强烈的反弹,就是因为在汉代,人口核查制度已经得到巩固和发展,户口典章制度已经日臻完善,每年农历八月,各郡、县都要核对户籍,进行人口统计。
金良重视人口,是因为人是构成社会生产力的最重要因素,“富国”、“强兵”都离不开人力资源,所以必须掌握本国的人口状况。
以前的刘汉朝廷之所以年年搞人口核查,跟当时赋税与徭役制度是分不开。金良当政之前,直接以纳税人为课征对象的“人头税”曾经是刘汉朝廷财政收入的一大来源,此外,百姓还须无偿承担各种徭役,在这种赋役制度下,人口核查就成为政府财政、税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汉代课征的“人头税”主要有“口赋”与“算赋”。“口赋”是对七至十四岁的少年儿童征收的一种税,每人每年缴纳二十钱,作为皇室收入。当时,为了推行国家的有关社会经济政策,算赋对商人、十五岁至三十岁的未婚女子、以及奴婢均有加重征收的规定;对孕妇、产妇、以及有年过八旬老人的家庭则有免征规定。此外,汉代规定百姓从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均有服徭役的义务,徭役的种类主要包括道:适龄男丁一生中须到国都服兵役一年,称为“正卒”;到边塞戍守一年,称为“戍卒”;每年在所在郡县服劳役一个月,称为“更卒”。不能服徭役者,须缴纳代役金,称为“更赋”。
在这种赋役制度之下,人口的数量、性别、年龄、职业、社会身份以及婚姻、生育等情况直接关系到“人头税”的征收和徭�
虽然金良已经想法设法鼓动民众主动申报户口,但不可避免会有一些人把官府的意思曲解拒不到官府申报,甚至还有一些有过劣迹的不敢露面的,金良便下令发动检举,光熹元年十月前,完成冀州、并州人口调查,到时候还没有入户者又非新移民,不仅本人罚做官奴,所在亭长、里长皆要罚做苦役。
三个月过去后,整个冀州、并州人口统计出来,总计有八百七十七万六千四百五十二人,男子有三百九十三万四千一百二十二人,女子有四百八十四万二千三百三十人,女子比男子多出九十一万。
金良对这个结果并不惊讶,他早就想得到,世家隐匿的人口会远超过大家的估计,按照原先估计的世家隐匿人口而估算出来的冀州并州人口不过是七百万,现在看来,那个估计还是太保守了。可能还有某些世家有一些隐匿人口尚未报上来,最近几个月陆续从其他州郡投奔过来的流民算起来,现在的冀州、并州大概有九百万人口,算是大汉鼎盛时期总人口的六分之一。
金良刚穿越到这个时空,恰逢十常侍之变,他说服丁原带兵入了洛阳城,参与进去,金良乘机救了太后和天子刘辩、陈留王刘协,开始了自己非常规的发迹历史,金良还乘机派魏续、宋宪洗劫了皇宫里的典籍,其中便有大汉的户籍典籍。
金良本来认为按照古代的条件,很难做什么人口普查,但看了从洛阳皇宫抄掠出来并运来襄阳大将军的典籍后,他发现不能低估古代人的智慧。
这个国度最迟在周代就已经普遍开展了人口核查,且形成定制。《周礼?地官?小司徒》记载道:“小司徒之职,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乃颁比法于六乡之大夫,使其各登其乡之众寡”。可见,当时设置的“小司徒”和“乡大夫”等官职的职责中就包括了人口核查事务—登记民之“众寡”。
金良大规模地进行人口统计,并未引起强烈的反弹,就是因为在汉代,人口核查制度已经得到巩固和发展,户口典章制度已经日臻完善,每年农历八月,各郡、县都要核对户籍,进行人口统计。
金良重视人口,是因为人是构成社会生产力的最重要因素,“富国”、“强兵”都离不开人力资源,所以必须掌握本国的人口状况。
以前的刘汉朝廷之所以年年搞人口核查,跟当时赋税与徭役制度是分不开。金良当政之前,直接以纳税人为课征对象的“人头税”曾经是刘汉朝廷财政收入的一大来源,此外,百姓还须无偿承担各种徭役,在这种赋役制度下,人口核查就成为政府财政、税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汉代课征的“人头税”主要有“口赋”与“算赋”。“口赋”是对七至十四岁的少年儿童征收的一种税,每人每年缴纳二十钱,作为皇室收入。当时,为了推行国家的有关社会经济政策,算赋对商人、十五岁至三十岁的未婚女子、以及奴婢均有加重征收的规定;对孕妇、产妇、以及有年过八旬老人的家庭则有免征规定。此外,汉代规定百姓从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均有服徭役的义务,徭役的种类主要包括道:适龄男丁一生中须到国都服兵役一年,称为“正卒”;到边塞戍守一年,称为“戍卒”;每年在所在郡县服劳役一个月,称为“更卒”。不能服徭役者,须缴纳代役金,称为“更赋”。
在这种赋役制度之下,人口的数量、性别、年龄、职业、社会身份以及婚姻、生育等情况直接关系到“人头税”的征收和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