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章杀出血路【1】
马大,占了力量上的绝对优势,对方虽然以一敌二,一时半会倒也奈何不了他。
女人,见血就晕,叽歪乱叫。男人则恰恰相反,尤其是东北的男人,见血就眼红,许多本来不想惹事生非,想要安心过好日子的东北男人,见到血都说不准会干出什么事来,更别说像李正光这种标准的亡命徒。现代刀械搏斗,又不是武侠小说,哪有不受伤的道理。李正光、李建起、张宝林,三人电光火石之间,已经全部挂彩。李正光额头被砍了一道长口,正血流不止。李建起左胳膊上挨了一刀,深可见骨。张宝林耳朵上被切了一下,半只耳朵耷拉丢当在面颊,说不出的狰狞kb。如果说,没受伤之前,三人还有点理智的话。那现在,他们三人,就是不折不扣的野兽。三人已经打出了血性,打出了真火。
一日是兄弟,终身是兄弟,早年的黑道,义气二字被看得极重。马猴和奶胖,一个高,一个矮,一个瘦,一个胖,一个一肚子坏水,一个四肢发达。这两个人,风马牛不相及,怎么看也不可能成为一路人。可实际的情况是,两个同样阴险狡诈的聪明人,是不可能成为生死与共,亲密无间的好兄弟的。马猴和奶胖,可谓是异性相吸,很好的互补在一起,成为了最佳拍档。如今,马猴死了,奶胖彻底暴走发狂了。他红着双眼,手拿酒瓶,见人就捅。酒瓶碎干净了,抢过对方的刀,专门往人脖子上砍,刀刀毙命,狠毒异常。横的怕不要命的,四周的广州帮打仔,顿时纷纷有意无意的挪动了下脚步,离这个死胖子远远的。金牌干将级别的战斗,他们这些小喽喽,还是少参与比较好。
“干你个老母,一群废物,都给老子闪开。。。。。。”,血杀堂堂主佘木辉,天生也属于血液里有暴力因子的那类人。他旗下的小弟,是广州帮唯一的一批打将,只是广州帮财大气粗,日常火拼极少,是以经验差点。打群架,拼的就是气势,魄力,谁够狠,谁经验丰富,谁赢。没经验,自然吃亏。况且,一力降十会,南方人天生就没有北方人高大,力量上属于绝对劣势,不过,老天是公平的,他们在经商方面的天赋,一向比北方人高。
“我是道上双拐,不服的来……”,郝瘸子生性嚣张,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谁,残疾人心理本就阴暗,特别在意别人的目光,他宁可别人都怕他,畏惧他,也不想别人瞧不起他,不重视他,那会让他发狂,做出让人大跌眼镜的事,他可是曾经因为在哈市,有人低头看了一眼他那条瘸腿,足足追着此人砍了三条街,真人真事,绝不夸张。他紧跟在奶胖身后,嗷嗷怪叫,两条胳膊抡着砍刀,宛如两台发动机,所过之处,人仰马翻,还动不动发下狂,把人当饺子馅剁,标准的包子铺剁肉的。侥幸从奶胖手里逃脱的马仔,气还没喘顺,谁知后面又来了个更狠的,顿时叫苦连天,欲哭无泪,颇有早知如此,还不如死在那个胖子手里的架势。
黄庭利、狼狗一帮人,拿着匕首,专门从背后阴人。扒手派系,日常踩线干架是家常便饭,可扒手就是扒手,毕竟不是专业打手,硬拼不是他们的风格,还是偷袭比较好。很多人认为,男人,应该去抢,去夺,偷窃算什么,没出息。可黄庭利不这么想,他从来没觉得所从事的行业有什么见不得人,丢人的。他平生有三不偷,不偷穷人,不偷农民,不偷妇孺,他只偷那些有钱人,和那些贪官污吏,所以他自认是侠盗。他的理想,就是一统中国偷盗业,成为真正的霸主。这个理想,若放在当今社会,铁定是不现实,不可能的。但在当时的中国,只要你敢想,一切皆有可能。多年后,当不可一世的东北黄瘸子,意气风发,雄心壮志,利用各方面的势力,第一次召开了全国扒手联盟大会,一统偷盗界,旗下建立了北上支队,南下支队,鬼队,汇聚了全国几乎所有的扒窃高手。成为了建国以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标准神话,和反面教材。当然,下场铁定是无比凄惨的。
虎落平阳被犬欺,
女人,见血就晕,叽歪乱叫。男人则恰恰相反,尤其是东北的男人,见血就眼红,许多本来不想惹事生非,想要安心过好日子的东北男人,见到血都说不准会干出什么事来,更别说像李正光这种标准的亡命徒。现代刀械搏斗,又不是武侠小说,哪有不受伤的道理。李正光、李建起、张宝林,三人电光火石之间,已经全部挂彩。李正光额头被砍了一道长口,正血流不止。李建起左胳膊上挨了一刀,深可见骨。张宝林耳朵上被切了一下,半只耳朵耷拉丢当在面颊,说不出的狰狞kb。如果说,没受伤之前,三人还有点理智的话。那现在,他们三人,就是不折不扣的野兽。三人已经打出了血性,打出了真火。
一日是兄弟,终身是兄弟,早年的黑道,义气二字被看得极重。马猴和奶胖,一个高,一个矮,一个瘦,一个胖,一个一肚子坏水,一个四肢发达。这两个人,风马牛不相及,怎么看也不可能成为一路人。可实际的情况是,两个同样阴险狡诈的聪明人,是不可能成为生死与共,亲密无间的好兄弟的。马猴和奶胖,可谓是异性相吸,很好的互补在一起,成为了最佳拍档。如今,马猴死了,奶胖彻底暴走发狂了。他红着双眼,手拿酒瓶,见人就捅。酒瓶碎干净了,抢过对方的刀,专门往人脖子上砍,刀刀毙命,狠毒异常。横的怕不要命的,四周的广州帮打仔,顿时纷纷有意无意的挪动了下脚步,离这个死胖子远远的。金牌干将级别的战斗,他们这些小喽喽,还是少参与比较好。
“干你个老母,一群废物,都给老子闪开。。。。。。”,血杀堂堂主佘木辉,天生也属于血液里有暴力因子的那类人。他旗下的小弟,是广州帮唯一的一批打将,只是广州帮财大气粗,日常火拼极少,是以经验差点。打群架,拼的就是气势,魄力,谁够狠,谁经验丰富,谁赢。没经验,自然吃亏。况且,一力降十会,南方人天生就没有北方人高大,力量上属于绝对劣势,不过,老天是公平的,他们在经商方面的天赋,一向比北方人高。
“我是道上双拐,不服的来……”,郝瘸子生性嚣张,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谁,残疾人心理本就阴暗,特别在意别人的目光,他宁可别人都怕他,畏惧他,也不想别人瞧不起他,不重视他,那会让他发狂,做出让人大跌眼镜的事,他可是曾经因为在哈市,有人低头看了一眼他那条瘸腿,足足追着此人砍了三条街,真人真事,绝不夸张。他紧跟在奶胖身后,嗷嗷怪叫,两条胳膊抡着砍刀,宛如两台发动机,所过之处,人仰马翻,还动不动发下狂,把人当饺子馅剁,标准的包子铺剁肉的。侥幸从奶胖手里逃脱的马仔,气还没喘顺,谁知后面又来了个更狠的,顿时叫苦连天,欲哭无泪,颇有早知如此,还不如死在那个胖子手里的架势。
黄庭利、狼狗一帮人,拿着匕首,专门从背后阴人。扒手派系,日常踩线干架是家常便饭,可扒手就是扒手,毕竟不是专业打手,硬拼不是他们的风格,还是偷袭比较好。很多人认为,男人,应该去抢,去夺,偷窃算什么,没出息。可黄庭利不这么想,他从来没觉得所从事的行业有什么见不得人,丢人的。他平生有三不偷,不偷穷人,不偷农民,不偷妇孺,他只偷那些有钱人,和那些贪官污吏,所以他自认是侠盗。他的理想,就是一统中国偷盗业,成为真正的霸主。这个理想,若放在当今社会,铁定是不现实,不可能的。但在当时的中国,只要你敢想,一切皆有可能。多年后,当不可一世的东北黄瘸子,意气风发,雄心壮志,利用各方面的势力,第一次召开了全国扒手联盟大会,一统偷盗界,旗下建立了北上支队,南下支队,鬼队,汇聚了全国几乎所有的扒窃高手。成为了建国以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标准神话,和反面教材。当然,下场铁定是无比凄惨的。
虎落平阳被犬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