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王子
�一后两队疾驰的骑兵,距离在不断地缩小着,见身后不断逼近的秦国骑兵只有三十余人,也先发了狠,亲自带着十八人回身杀了过去。

  见回头杀来的突厥人马刀刀柄上俱是清一色的金狼头,李昂知道,他遇上了所谓的突厥精锐,没有任何的犹疑,他分出了二十人抵挡,然后带着剩下的九人继续向前。也先没有在意,大王子的身边,还有他二十名部下,只要等他收拾完了眼前这些秦国骑兵,再追上去,一定能够保大王子平安。

  呼啸的风从耳边掠过,盯着前方停下来的突厥人,李昂觉得身上的血在灼烧,他抓起马鞍旁的战枪,对着前方的骑影,投掷了出去,锐利的枪锋撕扯着气流,发出了呜咽的利啸,贯穿了一个突厥武士的身躯,将他扎下了马。

  惨嚎声里,阿史那社尔勒住了马缰,他厌倦了奔逃,他是突厥的大王子,将来继承可汗之位的男人,而在他身边的,是突厥最强的军队,金狼骑,可是现在他们却被人数少于他们的秦国骑兵追杀,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他要厮杀,用手里的刀锋告诉那些秦国人,突厥人才是这个世上最勇武的战士。“杀!!!”他大喊了起来,策马冲向身后的秦国骑兵,金狼骑们唯有紧紧地跟了上去。

  一蓬血雨狂飙着飞洒在风中,仅仅是短短的刹那间,冲在最前的金狼骑捂着喉咙从马上载了下去,他临死也想不到那柄其貌不扬的三棱状刺刀,竟然这般可怕。

  恐怖的锥形刀尖,棱状的刀身以及三道泛着幽光的血槽,构成了李昂手中令人绝望的军刺!这是他找玉龙堡的刀匠按着他以前惯用的63式三棱军刺,用手锻花纹刚这种近乎奢侈的百炼钢,花了整整一年功夫才打造出来的。它是这世上最强悍的三棱刺刀,一旦刺中,绝无生还。

  用最快的速度,最小的代价杀死敌人,这就是李昂过去身为特种侦查兵时被灌输的战斗信条,兔起鹘落间,当他第七次拔出令突厥人胆寒的军刺时,阿史那社尔几近崩溃,他面前这个如同大雪山一般冷酷的秦国人,那种凌厉的眼神让他不寒而栗,“呀!”他吼叫了起来,奋起最后的勇气,挥出了手中的弯刀。

  森冷的刀锋在风中划过一道刺目的弯弧,斜插在了地上,嗡嗡作响,阿史那社尔跪在了地上,神情麻木。

  寂静的战场上,残存的四名大秦骑兵看着夕阳下那浑身浴血的身影,眼中充满了尊敬,因为那些伤痕,本该砍在他们身上。这时远处响起了马蹄声,李昂冷静的眸子掠过那扬起的烟尘,转身看向了还剩下的四名部下。

  “带着他走,我断后。”

  ……

  话音已落,可是却没有人动。

  “这是命令,如果你们还是一个军人,就不该让兄弟们的牺牲变得毫无意义。”安静中,李昂扬起了头,盯着四人,静静地一字一字道,“执行命令,士兵。”

  “执行命令,士兵。”李昂大吼了起来。

  “喏!”沉默的骑兵们别过了脸,大吼着,跳上了马。

  看着一字排开的四骑,李昂站直了身子,右手握拳,敲击在了胸前的铁甲上,高声道,“大秦!”

  “武威!”骑兵们喉头哽咽着,嘶吼起来,飞扬的尘土间,他们狠狠策动了战马,奔向了远处。

  这是大秦的军礼,一百五十年来,无数的大秦军人曾经高呼着这句话,安然赴死;而他们的死换来的是帝国百年来的霸权。

  “军人何惜命,赴死为国邦!”擦拭着手中的军刺,李昂看向了远处,口中轻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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