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7章 重回曼陀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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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黑呼呼的有个洞
马拉戈壁的,怎么又是山洞。
好吧,好吧,这秦岭里荒无人烟,想要住到房子的可能性,看来很小,有山洞过夜,也算是不错了。
硬提了精神,胡忧加快了步子,路上他还捡了块石头,打算试探洞里有没有熊呢。但是走近一看,他知道用不着了,这洞才不到三米深,一眼就看完了,哪有什么熊,连只耗子都没有。
走进山洞转了一圈,还好,除了一些被风吹进来的树叶,什么也没有。唉,什么也没有,那就意味着什么都在靠自己动手了。
打雪灵猴那会,胡忧在林梅森林里生活过,知道在雪地里,应该怎么样让自己过得舒服一些。简单的打扫出一块地方,胡忧先把那些被风吹进洞里的,没有被雪打湿的干枝给归一堆,再冲进雪地里,抱回一些柴火。然后把戒指里的小帐篷给弄出来,用柴火支着,谎,自己那个无良师父,让自己懂的第一件事,就是怎么骗人钱。自己那么好色,想来也与那无良师父有关。有多少孩子,在童年的时候,敢去乱抱人家女孩子的大腿,还伸问人家要钱的?
胡忧以前就做过,那是他师父教的。
当胡忧第一次以这种方法拿到钱之后,他就对此乐而不疲,花样还不断的翻新。抱上去给钱的,那也就算了。不给钱,胡忧这个混蛋,就跟在人家的后面,边哭边喊妈妈。这招一出,还真没有几个女孩子能扛得过去的。可惜这招只能小的时候用,大一点再来,人家就当流氓打了。天地良心,胡忧曾经想过,把它当成终身职业来做的
想到这里,胡忧自己‘呵呵’的乐了起来。自己虽然从小就没有家,还跟了那么个以骗人为生的无良师父,但是自己的历经,是别人一辈子都经历不到的。谁能在一个世界,让城管追,到了另一个世界,又让王子派兵追
马拉戈壁的,老子的世界,怎么总是让人追的呢?
二十年前,自己在那个世界。二十年后,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现在已经快来到这里四年了,不知道又一个二十年,自己会在什么地方呢。
正在胡思乱想着,肉汤嘟嘟的烧开了,阵阵肉香飘起,胡忧无意识的说了一句:“师父,可以吃了”
愣了一下,胡忧哑然失笑,这辈子,看来没有什么机会见到那个无良师父了。
风雪越来越大,胡忧趟在火烤过的地上,安然入睡。梦中,是那春暖花开.........
“马拉戈壁的,还真是到了马拉戈壁了。几天还冷的要死,这几天却又烤的少爷成烧猪了。都十月的天了,还这么热,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满天的黄沙之中,远远走来一个衣衫褴褛的青年男子。那男子边走着,还边不时的嘀嘀咕咕的自言自语。
来者不是另人,正是成功翻过秦岭,进入到曼陀罗帝国领地的胡忧。再往前走一百里,就是他此生的第一座城市——洞汪城了。
不死鸟军团治下,现在有五座城市,浪天最大最古老,文人美女多了去。宝怀城有铁矿有煤,资源最丰富。而洞汪城到手的时候,真是要什么没有什么,但是胡忧对它却最有感情。因为那里的一切,包括整个城市的建设,都是他一点一点的弄出来的。洞汪城就像是他的儿子一样,每一处地方,都是他身上掉下来的肉。
胡忧又咬牙走了十五六里路,猛的眼睛一亮,哈哈大笑的乱叫道:“看到那条河了吗?那是老子带人挖的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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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黑呼呼的有个洞
马拉戈壁的,怎么又是山洞。
好吧,好吧,这秦岭里荒无人烟,想要住到房子的可能性,看来很小,有山洞过夜,也算是不错了。
硬提了精神,胡忧加快了步子,路上他还捡了块石头,打算试探洞里有没有熊呢。但是走近一看,他知道用不着了,这洞才不到三米深,一眼就看完了,哪有什么熊,连只耗子都没有。
走进山洞转了一圈,还好,除了一些被风吹进来的树叶,什么也没有。唉,什么也没有,那就意味着什么都在靠自己动手了。
打雪灵猴那会,胡忧在林梅森林里生活过,知道在雪地里,应该怎么样让自己过得舒服一些。简单的打扫出一块地方,胡忧先把那些被风吹进洞里的,没有被雪打湿的干枝给归一堆,再冲进雪地里,抱回一些柴火。然后把戒指里的小帐篷给弄出来,用柴火支着,谎,自己那个无良师父,让自己懂的第一件事,就是怎么骗人钱。自己那么好色,想来也与那无良师父有关。有多少孩子,在童年的时候,敢去乱抱人家女孩子的大腿,还伸问人家要钱的?
胡忧以前就做过,那是他师父教的。
当胡忧第一次以这种方法拿到钱之后,他就对此乐而不疲,花样还不断的翻新。抱上去给钱的,那也就算了。不给钱,胡忧这个混蛋,就跟在人家的后面,边哭边喊妈妈。这招一出,还真没有几个女孩子能扛得过去的。可惜这招只能小的时候用,大一点再来,人家就当流氓打了。天地良心,胡忧曾经想过,把它当成终身职业来做的
想到这里,胡忧自己‘呵呵’的乐了起来。自己虽然从小就没有家,还跟了那么个以骗人为生的无良师父,但是自己的历经,是别人一辈子都经历不到的。谁能在一个世界,让城管追,到了另一个世界,又让王子派兵追
马拉戈壁的,老子的世界,怎么总是让人追的呢?
二十年前,自己在那个世界。二十年后,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现在已经快来到这里四年了,不知道又一个二十年,自己会在什么地方呢。
正在胡思乱想着,肉汤嘟嘟的烧开了,阵阵肉香飘起,胡忧无意识的说了一句:“师父,可以吃了”
愣了一下,胡忧哑然失笑,这辈子,看来没有什么机会见到那个无良师父了。
风雪越来越大,胡忧趟在火烤过的地上,安然入睡。梦中,是那春暖花开.........
“马拉戈壁的,还真是到了马拉戈壁了。几天还冷的要死,这几天却又烤的少爷成烧猪了。都十月的天了,还这么热,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满天的黄沙之中,远远走来一个衣衫褴褛的青年男子。那男子边走着,还边不时的嘀嘀咕咕的自言自语。
来者不是另人,正是成功翻过秦岭,进入到曼陀罗帝国领地的胡忧。再往前走一百里,就是他此生的第一座城市——洞汪城了。
不死鸟军团治下,现在有五座城市,浪天最大最古老,文人美女多了去。宝怀城有铁矿有煤,资源最丰富。而洞汪城到手的时候,真是要什么没有什么,但是胡忧对它却最有感情。因为那里的一切,包括整个城市的建设,都是他一点一点的弄出来的。洞汪城就像是他的儿子一样,每一处地方,都是他身上掉下来的肉。
胡忧又咬牙走了十五六里路,猛的眼睛一亮,哈哈大笑的乱叫道:“看到那条河了吗?那是老子带人挖的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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