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章 初入绿城
,因为她想要的东西,还没有开口,胡忧就都已经全都给她了。
雅馨现在对胡忧的感觉,有些像父亲,哥哥,情人的混合体,非常的复杂。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爱上了胡忧,她只知道,她不想离开胡忧。胡忧让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
胡忧没有正面回答雅馨的问题,错开道:“我会在民歌节的台下,看雅馨表演的。”
雅馨静静的趴在胡忧怀里,不说话了。她有预感,民歌节之后,胡忧就会离开她。而且以后,他们都很难再见面了。
胡忧抚摸着雅馨顺滑的长发,也没有出声,他知道,聪明的雅馨,肯定已经猜到了什么。这个鬼丫头。
搂着怀中的雅馨,胡忧开始观察着绿城的布局。这是胡忧的习惯,每到一处地方,都先了解那个地方的城建情况。
绿城虽然没有历经过战火,但是这里的防御却并不差。二十米高的城墙,是胡忧所见过的最高的城墙了。要知道帝都外城的城墙,也不过才十八米高。这高出两米的城墙,可不是单单多起两米那么简单。
城墙的高度每高一米,所花费金钱,就要比前一米高出一倍。因为它不单是材料更难运上来,还关系到地基,墙体,设计,制造等多方面的东西。
看来这宁南帝国,从来没有放松过对战争的预想。谁要再拿几十年前的老眼光看他们,说他们军力不行,迟早有苦果吃。
绿城的道路很宽阔,可以并行六辆马车,道路两边的店铺,那就不用说了,做为大陆第一经济强国的都城,这里的繁华程度,用脚指头想想,就能知道。
绿城给胡忧的整体印象是繁华,整齐,极具大都市的气息。要是把马车换成汽车,胡忧几乎要以为,自己又回到原来的世界了呢。
马车来到住地,百花团的众女,全都下了车。她们长年在外演出,每个人都知道怎么样调整自己。她们现在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休息,把精神先调回来,然后检查自己的表演装备,进行简单的训练,这些都是不需要人来教的。
晚饭过后,窈莹组织大家进行最后一次的节目汇演。这些东西,胡忧不知道已经看了多少次了,自然没有兴趣,随便找了个借口,就跑到了街上。
脚踏实地的感觉,与坐在马车上的又不一样。相比起坐车,胡忧更喜欢走路。因为走路,能让他更真实的感觉到这个世界的存在,更能感受到这里的历史。
越是往前走,街上的人也就越多,牌楼的那些灯笼全都亮起来的,远远看去,如都市的霓虹,绚烂闪烁。灯笼之下,还三五成群的站着不少的年轻男女,不时有歌声传出,也不知道是在干什么。
胡忧隐隐的猜着,那会不会是男女在对情歌。想想觉得挺有意思的,就打算过去看看。刚走几步,胡忧就看见街对面有人对着自己猛摇手,借着灯火一看,胡忧暗道了声巧的同时,也叹息了一声,居然会在这里遇上了债主。
原来对他摇手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哥伦比亚军校的老同学范尼,而范尼的身后,则站在一身公子哥打扮的池河帝国王子赵尔特。
都已经让人家看见了,不过去可不行,不然那小子一嗓子喊出来,让谁听见,那麻烦就大了。
左右看路上没车,胡忧横了过去,先和范尼来了个拥抱,再到赵尔特的面前,开口说道:“你们池河可不仗义啊,居然与林桂安融搅在一起,差点没在堡宁城把我给干了。”
赵尔特挺友好的打了胡忧一拳,苦笑道:“那可不关我的事,是老�
雅馨现在对胡忧的感觉,有些像父亲,哥哥,情人的混合体,非常的复杂。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爱上了胡忧,她只知道,她不想离开胡忧。胡忧让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
胡忧没有正面回答雅馨的问题,错开道:“我会在民歌节的台下,看雅馨表演的。”
雅馨静静的趴在胡忧怀里,不说话了。她有预感,民歌节之后,胡忧就会离开她。而且以后,他们都很难再见面了。
胡忧抚摸着雅馨顺滑的长发,也没有出声,他知道,聪明的雅馨,肯定已经猜到了什么。这个鬼丫头。
搂着怀中的雅馨,胡忧开始观察着绿城的布局。这是胡忧的习惯,每到一处地方,都先了解那个地方的城建情况。
绿城虽然没有历经过战火,但是这里的防御却并不差。二十米高的城墙,是胡忧所见过的最高的城墙了。要知道帝都外城的城墙,也不过才十八米高。这高出两米的城墙,可不是单单多起两米那么简单。
城墙的高度每高一米,所花费金钱,就要比前一米高出一倍。因为它不单是材料更难运上来,还关系到地基,墙体,设计,制造等多方面的东西。
看来这宁南帝国,从来没有放松过对战争的预想。谁要再拿几十年前的老眼光看他们,说他们军力不行,迟早有苦果吃。
绿城的道路很宽阔,可以并行六辆马车,道路两边的店铺,那就不用说了,做为大陆第一经济强国的都城,这里的繁华程度,用脚指头想想,就能知道。
绿城给胡忧的整体印象是繁华,整齐,极具大都市的气息。要是把马车换成汽车,胡忧几乎要以为,自己又回到原来的世界了呢。
马车来到住地,百花团的众女,全都下了车。她们长年在外演出,每个人都知道怎么样调整自己。她们现在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休息,把精神先调回来,然后检查自己的表演装备,进行简单的训练,这些都是不需要人来教的。
晚饭过后,窈莹组织大家进行最后一次的节目汇演。这些东西,胡忧不知道已经看了多少次了,自然没有兴趣,随便找了个借口,就跑到了街上。
脚踏实地的感觉,与坐在马车上的又不一样。相比起坐车,胡忧更喜欢走路。因为走路,能让他更真实的感觉到这个世界的存在,更能感受到这里的历史。
越是往前走,街上的人也就越多,牌楼的那些灯笼全都亮起来的,远远看去,如都市的霓虹,绚烂闪烁。灯笼之下,还三五成群的站着不少的年轻男女,不时有歌声传出,也不知道是在干什么。
胡忧隐隐的猜着,那会不会是男女在对情歌。想想觉得挺有意思的,就打算过去看看。刚走几步,胡忧就看见街对面有人对着自己猛摇手,借着灯火一看,胡忧暗道了声巧的同时,也叹息了一声,居然会在这里遇上了债主。
原来对他摇手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哥伦比亚军校的老同学范尼,而范尼的身后,则站在一身公子哥打扮的池河帝国王子赵尔特。
都已经让人家看见了,不过去可不行,不然那小子一嗓子喊出来,让谁听见,那麻烦就大了。
左右看路上没车,胡忧横了过去,先和范尼来了个拥抱,再到赵尔特的面前,开口说道:“你们池河可不仗义啊,居然与林桂安融搅在一起,差点没在堡宁城把我给干了。”
赵尔特挺友好的打了胡忧一拳,苦笑道:“那可不关我的事,是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