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6章 狙杀德军元帅
�比寻常人快12步,因为脚掌不脱离地面节省很多运动的无用功。

  跨距大5公分,这样12步出去就等于是比寻常人多走出来06米。加上比寻常人走得跨度大,一分钟最少是60步的话,我就多走出去 36米。

  所以一小时后,我能把身边的人丢出去两百多米。

  这还是步行速度,如果我是慢跑的步幅,则速度快一倍不止了。

  这就是步行耐力的一种训练,同样我的行走力量,比别人一小时多走出去半公里,慢跑是15公里,快跑是3~5公里。

  穿着雪地靴子我在负重75斤慢跑。

  呼吸还得均匀,平均跑三步呼一下,跑三步吸一口空气。

  这样不增加肺部的压力,还充分提供了有氧运动。

  等接近德军指挥部时,我看到了太多的机枪暗堡和巡逻队在附近。

  我只能等,白天看清楚了位子,夜里我才知道从哪里的死角绕。

  带着迅捷的速度,我在指挥部外围的农舍房屋里来回的辗转。

  我总算是来到了指挥部的高墙下,把面前的德军十一个人外带一条狼狗的巡逻队让过去后,我从一个比较高的后面地势爬进去

  来到白天打开地库窗户插销的位子,趴在黑暗里听了听里面的动静。

  然后把四块炸药从背包拿出来,接着我把所有的枪械放在墙角雪地里,用积雪雪掩埋。

  身上仅仅带着鲁格手枪、勃朗宁手枪和一把匕首滑进窗户。

  拿着炸药,找到雷管,把它们立刻安装起来。

  把用手表指针启动的定时炸弹,放在地下室酒窖的两个对角,然后门口听听动静出来,黑暗中进去地下的机要室,在一个垃圾桶丢一颗,另一个放在档案室。

  我不可能从下面26米再爬上地窗,所以得从地下室的楼梯出去。

  进入不好进,还是因为门口站着一个拿着mp40的士兵。

  但是出来很容易

  我用匕首拨开木门,在外面没有动静时,一把从后面用我的披风布捂着此人的嘴,把刀侧面刺进他的脖子,从右边根部刺进,能感觉到脖子一半都通透了

  他的喉管被颈部动脉涌现的血给灌满,嘴里都涌出血浆来。

  我把他的尸体拖到身后酒窖的暗处。带着他的mp40和钢盔走向面前的走道。

  走道对面有一个,但是看到我并没有表情。

  我的半个脸在头顶的油灯下看不太清楚。

  “又要去厕所么?你个懒驴。”

  在他话没有说完时,我扑上去对着正面的喉管就是一刀

  我背着两把mp40,两个子弹带,用披风包裹着,从侧面的地下室木门走出来。

  这里是后院的位子。我回到最初的地方,把mp40拆卸了弹夹放进我的补给背包,子弹带里的十个mp40满弹夹放进去,空肩带丢弃

  我背着枪袋、补给背包,手里端着98k毛瑟步枪,大大咧咧的在后门两个站岗时聊天的士兵面前走出后门。

  他们以为我是换班的士兵。更不会问什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