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最后一场剑术比赛
emsp; 温特斯现在就像刚从滚水里捞出来一般,铁甲下面的棉质武装衣饱吸热汗,紧紧黏在后背上。

  汗液从额头流下来,时不时还会钻进眼睛里,辣得眼珠生疼。

  他戴着头盔,也没法伸手去揉,只能强忍着。

  每当在盛夏披挂这些比他的年纪还大的训练甲时,温特斯都发自内心感谢军械局的官僚,感谢他们没把盔甲的破洞给补上。

  毕竟有了它们,通风还能好一点。

  每逢剑术课,破洞越多的训练甲越抢手,就是这个原因。

  二十年前负责处理这批盔甲的军官大概也不会想到,他的懒惰反倒办了好事。

  这批盔甲从陆军军官学院建校之日起一直用到今天,将近三十年。

  在可以预测到的未来,还会继续折磨温特斯的学弟们。

  不过温特斯现在可没有多余的心思去可怜后辈。

  他只想扯掉身上的累赘,下场猛灌凉水。

  在这场比试前,他已经和另外两名剑手打过两场。

  他赢了,也消耗了大量体力。

  眼下这场比赛格外重要,也格外艰难。

  经过二十几个回合的较量,温特斯双肩的肌肉就像烧红的铁块一样滚烫,更像几十年没上油的门轴一样僵硬。

  他的大臂肌肉正在不自觉地带动整个胳膊发抖,他的双手几乎握不稳剑柄。

  他手中的这柄剑,正是他必须要在酷暑披挂一身板甲的原因。

  剑,大概是世上亚种最多的武器。

  温特斯手上的剑,历史比较短暂,大概不到两百年。

  它全长1.3米,大概是一米八的成年男子腋下四指到地面的距离。

  剑刃无樋,长度接近1米。

  它的剑格特别大,足有两尺。

  巨大的剑格是这把武器的灵魂,缺少它,很多剑招就无法施展。

  这柄剑很长,比绝大多数剑都长。它的重心在剑格前一掌,必须要双手使用才能发挥威力。

  相较其长度,它的重量则出人意料的低。温特斯正在使用的这把剑全重只有1.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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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情况下,军官生称它为“剑”。

  如果谈话中出现其他种类的剑,导致词义混淆,军官生则会称它为“我们练习的剑”。

  或者单纯因为它比一般的剑都要长,称呼它为“长剑”。

  长剑只有1.4公斤,但是发力正确也足以击碎骨骼、劈开血肉。

  这也是温特斯在炎炎夏日冒着中暑的危险,也要穿着整套骑兵甲的原因。

  温特斯,以及他的对手,用得都是没开刃的真家伙。

  温特斯已经快被汗水煮熟,但他不在乎。

  他一心只想赢下这场比赛,赢下面前这个他六年来都没战胜过的人。

  而现在,正是他最接近胜利的一次,可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

  透过头盔上的栅格观察窗,他瞟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