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 死有余辜
�帮我传个话,有时间来长安街公安局。

  明天就是他训练的时间,不要忘记了。”

  他看看面前的华国兴和桑南灿,搁下话筒嘱咐:

  “以后这样的事就不要惊动小水了,他现在是大学生,还是得以学业为主。”

  华国兴立刻赞同的点点头:

  “对啊,上次小水参加专案组,是因为他救了子岚,抓了袭击的凶手。

  现在孟凡这个案子,就不要牵累他了。

  他还是个学生,不要耽搁他的学业。”

  桑南灿连忙应承:

  “是这个道理,但现在我们局里和厅里的刑侦和法医意见不能统一。

  厅长,您给下个定论吧!”

  早上天刚蒙蒙亮,有去那个小公园爬山的几个老人,发现了孟凡和商兰花的尸体。

  经过公安局的刑侦勘查得出的结论,商兰花是死于孟凡的手里。

  证据是杀死商兰花的匕首就在孟凡的口袋里。

  上面有他的手指印。

  从商兰花尸体到孟凡的尸体,还有带着血迹的脚印。

  在孟凡的鞋底,就有血迹,痕迹比对完全吻合。

  这个结论公安厅的刑侦也确认了这个事实,没有异议。

  可对孟凡的死,两方的勘查结论就大了。

  公安局刑侦队的勘查是孟凡‘畏罪自杀’!

  证据一:自杀的手枪是孟凡自己的。

  证据二:孟凡是前面袭击华子岚的幕后主使者,当初证人‘鼠四’有口供为证。

  结论:孟凡知道自己已经暴露,商兰花因为他被华首长家辞了工作,现在肯定是被商兰花纠缠讹诈,愤怒之下杀了她。

  最后,他选择自杀。

  畏罪自杀!

  对这个结论,桑局长保持沉默。

  他也希望就这样结案!

  后来赶来的华国兴举证,商兰花被孟凡策反,为孟凡做事,她因为孟凡而失去工作,去纠缠讹诈孟凡,合情合理。

  孟凡心狠手辣,杀死商兰花以绝后患,完全有理由。

  证据:华子岚和他是战友,曾经情同兄妹,却因为担心自己的身份暴露,派人下死手袭击华子岚!

  以前和孟凡一起执行任务的战友,被他暗算牺牲了好几个。

  孟凡就是一个为了达成他间谍的任务、不择手段、凶狠毒辣的敌人!

  这两个人,都是间谍!死有余辜!

  公安厅刑侦队却提出异议,孟凡用他自己的枪自杀他们认可。

  那爆了他大半个脑袋的一枪,直接致命。

  枪是孟凡的,他们赶到现场时,还紧紧的握在他自己的手里。

  但现场应该还出现过其他人。

  证据一:孟凡的身体受到攻击,胸腔骨折,导致腹腔严重内出血。

  证据二:孟凡离开商兰花的尸体有一段距离,可以证明他当时是准备离开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