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请客
��作。

  青年虽然看上去十分虚伪,但出了社会的他也帮公司打过几年工,见过太多为了自己利益而虚假面对人生的人,所以习惯了的他,并不反感虚伪的人。

  就连他,为了推销自己的蕨根粉,不也一脸虚伪地应承着吗?

  见林隐不说,青年也不生气,笑着问道:“不知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这个林隐倒没有隐瞒,回道:“在下林隐,不知东家贵姓?”

  青年惊讶了一下,虽然林隐穿着穷酸,一看就是一名普通老百姓,可林隐的气质、说话语气,以及寒暄话语又与他所认知的普通老百姓不一样。

  虽然惊讶,但很会隐藏情绪的他并没有表现出来,笑着回道:“免贵姓陆,名锦华,字伯宇。”

  “陆东家,幸会幸会。”

  林隐下意识伸出右手,立马反应过来这个朝代没有握手礼,他急忙收回手,笑得有些尴尬。

  别说他尴尬了,连君屿也为林隐感到尴尬。

  他不知道林隐在抽什么风,为什么要忽然伸出右手?

  陆锦华为了转移现在尴尬局面,急忙唤来店伙计,让他把店里的招牌菜全上一份,盛情款待林隐等人。

  林隐一听招牌菜,立马来了精神,想尝尝这个时代的美食。

  他有多期待,结果就有多失望。

  一桌菜,就两个荤菜,还是带着浓烈膻味的羊肉。

  不是很喜欢吃羊肉的他,真的接受不了羊肉里面的那股子膻味。

  特别是没有多少调料压气味,这羊肉有多难吃就可想而知了。

  虽然羊肉不是他的最爱,但好在陆锦华不是小气的人,居然给他们每人上了一碗大白米饭。

  好多天没吃米饭的林隐十分怀念白米饭味道,端着碗大口吃了起来。

  香!

  真香!

  还是白米饭更香!

  小树、小草从来没有吃过白米饭,被碗中的白米饭惊得瞪大了双眼。

  “舅舅,这是米饭吗?”

  小树拉着林隐的衣角,小声询问。

  虽然他声音小,但是饭桌上的几人都听得见。

  见小树没见过白米饭,陆锦华眼中露出一抹怜悯。

  他儿子和小树差不多大,可他儿子挑食成性,而小树却连白米饭都没见过。

  “嗯,白米饭,赶紧趁热吃,以后舅舅有钱了,顿顿让你们吃白米饭。”

  等他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换了家里面的主食。

  小树双眼冒光,甭管这个愿望是否能实现,但有目标就有希望。

  他大口吃着香喷喷的白米饭,恨不得一口气把自己吃成胖子。

  小草比较聪明,她不仅享用着香气扑鼻的白米饭,还夹着嫩滑的羊肉品尝。

  两种美味在口中交织,仿佛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佳肴,让人忍不住想要细细品尝其中的滋味。

  陆锦华见林隐只吃白米饭,盛情邀请,“林兄弟,别紧着吃饭,吃点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