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47)
p;是的,我叫方木,我是警察。

  这是他的选择,却并不是为了所谓的警察使命感。这个职业的天然属性就决定了它必然要穿梭于光明与黑暗两际,游走于法律边缘。完全恪守规则,做不了好警察。听起来虽然荒唐,却是每一个警察心知肚明的事实。

  方木之所以会选择以警察的方式了结这件事,是因为江亚。

  大柳庄爆炸案已经案发近一个月。任川这个名字早已渐渐淡出公众的视野,而“城市之光”的热度却丝毫没有降低。他已经彻底激发起这个城市中的暴戾之气。在街头巷尾的津津乐道声中,杀戮,似乎成为实现正义与公平的唯一手段。

  做了坏事,就要去死!

  这个城市中的人正在陷入前所未有的狂热与满足感中。是的,这里有一道光,有一个神,有一把随时可能挥向作恶者的头颅的镰刀。他是正义的,强大的,同时又是神秘的。每个人都变得小心翼翼,谨言慎行,生怕自己成为“城市之光”的下一个目标。

  每个人又都变得肆无忌惮,似乎要把平日里对这个社会积攒下来的怨气统统发泄出来。怕什么?有“城市之光”!他是我们的,是每一个人的。

  你还敢像以前那样欺辱我么?

  人人都在睁大眼睛搜索这个城市里的任何一丝“罪恶”,就像老鼠一样,只喜欢那些阴暗潮湿、肮脏污秽的角落。一旦自认为有所发现,就迫不及待地大肆宣扬。网络、报纸、电视台的热线电话——传播范围越大越好。

  c市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垃圾箱,各种所谓丑恶宛如粘在箱底的腐臭秽物,被统统翻了上来。

  恶被无限放大,善被粉碎成残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