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28)
�中国现行法律,审判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这个“集体负责制”意味着,没有人需要为决议负责,出了事,由“集体”扛着。

  “我们那个破法院,上头放个屁都当响雷听着。”谈到齐媛案,任川满腹牢骚,“今年,有家权威法制刊物发了篇文章,叫《司法活动不应被社会舆论绑架》。我们院那个重视啊,专门组织法官们学习、讨论、写心得体会。让我们不要被社会舆论左右,必要时要敢于对舆论说不。齐媛的案子起诉到法院之后,我是真心觉得这小姑娘没说谎,那老太太就是想讹俩钱,弥补一下经济损失。所以,我最初拟定的判决是小姑娘没责任。可是,坏就坏在这案子的社会反响太大,院里讨论了一下,决定拿这个案子开刀,说是坚决维护司法机关权威。你们不是嚷嚷小姑娘是见义勇为么?好!我们就判她赔钱给老太太,让你们知道知道,法院究竟是谁说了算!”

  任川越说越气,双眼几乎要凸出眼眶,嘴角也满是飞沫。

  “我找领导谈了好几次,说这么判不行,老百姓肯定不干。领导说没事,司法权威大于个人利益,出了问题有审判委员会担着——担着个屁!最后还不是我他妈背这个黑锅!”

  听罢,方木点点头。对于这个判决的形成过程,外界乃至新闻媒体是不可能了解的。不管任川对判决结果的意见有多大,最终仍然要以他所在的合议庭为名发布。面对镜头时,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的也只能是他。

  想到这里,方木有些同情这个委屈的法官。一个违背其本意的判决,却给他带来了死亡威胁。然而,事到如今也只能承受,他总不能去电视上大声疾呼:“做出判决的是审判委员会,‘城市之光’,你杀错人了,去宰了我们院长吧。”

  这就是体制之恶,它摧毁的是信仰,伤害的是个人。

  连珠炮般地说出一大段话,任川有些气喘,却依旧余怒未消。他一口气把杯子里的酒喝光,又慢慢倒上一杯。刚要举起,就被方木拦住了。

  “别喝了。”

  任川顺从地放下杯子,双手按住额头,不停地向后捋着头发,曾经纹丝不乱的偏分发型已经乱得像一蓬荒草。

  良久,他停下双手,直勾勾地看着方木,声音嘶哑:“你说,我该怎么办?”

  “我跟你说过,只要你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们就可以保证你没事。”方木想了想,缓缓说道,“你保住命,其他的事情我们来做。”

  任川点点头,情绪似乎放松了一些,甚至还挤出了一个难看的微笑。他递给方木一根烟,又帮他点燃,试探着问道:“我听说,你在给‘城市之光’的心理画像中,对他的下一步行动,提出了一些预测?”

  方木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城市之光”目前的所作所为,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验证了方木的推测。第一,他再次选择具有轰动效应的社会新闻当事人作为下手目标;第二,犯罪再次升级:他这次选择的被害人不再是普通人,而是代表国家司法权威的法官;第三,“城市之光”在网络上发布的投票帖,实际上是一种杀人预告,其公开性已经远超前两起案件。

  任川看到方木的肯定答复,显得十分兴奋。他把椅子拉近,凑到方木身边,很不必要地压低声音问道:“‘城市之光’会怎样……嗯……对付我?”

  “这只是我的推测,未必准确。”方木决定还是对他透露一些,“‘城市之光’是个追求轰动效应的人,所以,他会在万众瞩目的情况下,采用一种公开性很强的方式……对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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