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呕吐的玉人
�的女人,何以独自在酒吧喝的烂醉?

  李翰有些想不通,但这会儿他只能任由女人窝在怀中,出于人道主义,当然更多的是男人的本性,李翰没打算将其推出去。

  “算了,我看还是送你回去吧!”

  当李琳三次从近距离经过,并且留给李翰一种意味深长的眼神之后,李翰决定带着这个成熟的女人,离开鸣人吧这个是非之地。

  当他半搂半抱搀扶着女人出门时,李琳,还有吧台的调酒小哥,眼神里都隐藏着一丝遗憾。

  “醒醒,醒醒啊,你住哪里?”

  车里,李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女人安顿好,扣上安全带,然而接下来要面对的问题,是将女人送到哪里去。

  带回家?显然不成,家里还有个女人呢,造成误会就不好了,况且在不知道这个女人具体情况时,李翰也担心他这样做会给自己带来不小的麻烦。

  他现在最怕的就是麻烦。

  昏昏沉沉的女人完全没有自控能力,更不用说回应李翰,故而李翰自能自作主张的翻找女人随身携带的包包。

  李翰没有心思去关注包包的样式、质量、品牌,拉开拉链之后,李翰很快找了暗红色的钱包,打开,首先映入李翰眼帘的,是一张单人艺术照,照片上的女人,像是明星那样的漂亮。

  撇撇嘴,李翰甩开那照片对他脑子造成的冲击,继续找。

  厚厚一叠百元大钞,以及花花绿绿的卡也都不在李翰的寻找范围,他要找的,是那张小小的卡片,通俗的说就是身份证。

  “终于找到了!”

  翻过来看了看身份证的正面,李翰再次撇嘴,“没想到,尽然还是邻居。”

  原来这个叫“吴佩琳”的女人,其实也就住在李翰所在的别墅小区里,难怪也选择了鸣人吧来麻醉自己,感情还是个贪近的主。

  “这就方便了!”

  看清楚地址,李翰发动了汽车,猛禽带着不同于跑车那种做作的轰鸣,扬长而去。

  十五分钟之后,李翰成功的找到了吴佩琳的独栋,在保安的帮助下,而吴佩琳也成功的在猛禽车门上留下了她“到此一游”的证据。

  皱着眉头将吴佩琳抱下车,李翰打发了想帮忙的保安,掏出女包里的钥匙,开了门。

  黑灯瞎火的屋子让李翰有些意外,他原本以为至少该有个保姆,看来不是所有住别墅的主都会请保姆,比如他,再比如吴佩琳。

  没有保姆,也没有其他人,这又让李翰为难了:是走,还是留下?

  “若是现在走,岂不是显得我这个人太没有绅士风度了?”

  看着还完全瘫软在沙发上,处于深度酒醉当中的吴佩琳,李翰摇了摇头,他开始在吴佩琳的屋子里自由行动,比如找厕所,弄热水,顺便再将水盆弄到客厅里来。

  诚然,李翰并不是个所谓的“正人君子”,在大多数男人眼中,一个沉醉女人,尤其是一个沉醉的美女,就等于是一头送进狼吻美肉,不吃那还真是对不起自己。

  可这事儿在李翰这里有他自己的逻辑,他不会在这个时候对吴佩琳做什么,跟柳下惠精神也没啥关系。

  打理一个醉透了的女人其实跟打理一个醉透了的男人是一样一样的,只是诱惑更大一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