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善政恶果谁与辨
/> 【1:本案原型是邢州一桩盗杀案,一家三口遭贼盗劫杀,夫妻先亡,儿子第二天亡。当地官府按户绝法规定将家产判给了已出嫁的女儿,却被刑部驳回。刑部的理由是父母先亡,儿子还活着,家产当ri就转到了儿子身上。儿子死后,作为户主的出室姐姐,无权分得兄弟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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