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帝国东升第六十七章审判
��人被剥夺了支付赎金抵罪的权利,被判五至十年不等的劳动赎罪;另外一千三百五十九人被判犯有主要罪行,被判斩刑,其中还有近数百人被缺席审判,同样被处斩刑。

  这次被缺席审判的数百人主要是崇祯十二年马尼拉针对华人的屠杀,这次屠杀过去了近二十年,大部份西班牙军队都已经返回本土,大明只好对其缺席审判。

  这次审判,大明允许西方各国人员参与旁审,对于被判斩刑的这些人,全部证据确切,可谓滴水不漏。

  眼看一千多同族人在东方被处死,不少英、法等国商人不免有兔死狐悲的感觉,只是却实在找不出什么理由对这一千多人进行翻案,唯有向大明提出斩刑太过残忍,希望大明能够改判绞刑。

  经过合议,三部主审的官员驳回了英、法等国商人提出改判绞刑的要求,大明三部主审官员接受皇帝的建议,给这一千多西荷联军士兵定的是反人类罪,非处于极刑不足予警惕。

  弘光十八年九月,经过都察院、刑部、大理寺最后审核,决定对判罚的联军士兵执刑,一千多联军在一天之内陆续执刑完毕,整个刑场血流成河,对观刑的欧洲人极大震憾,从此对大明畏惧之极,极少有欧洲人在大明作奸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