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坑儿能手
 “小花。”

  花铃忽的抬头看去,见了他便展颜,放下笔要过去,刚起身就被葛嬷嬷捞了回去,肃色,“姑娘,您的脚伤还没好,不许乱跑。”

  “那我等来宝哥哥过来。”

  沈来宝到了凉亭就俯身要看她的脚,被葛嬷嬷凶巴巴的给瞪住了。良久才反应过来,哦……姑娘家的脚不能乱看的,就算是小姑娘都不行。

  想来花家没让他娶花铃,已经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小花,你的脚好了吗?”

  “快好了,过两天就能跑能跳了。”

  葛嬷嬷板着脸道,“是三天。”

  花铃更正,“对,三天,不过我觉得明天就能跑了。”

  葛嬷嬷揉了揉眉心,祖宗诶。

  沈来宝笑了笑,天然腹黑小白兔。他坐上石凳,看了一眼她看的书,字密密麻麻的,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小花,你去学堂了吗?”

  “去啦,去的是墨香书院。我还记得去年你爹要送你去,结果到了门口,你抱着沈伯伯的腿不放,哭得可惨了,死活不肯去,沈伯伯只好带你回来了。”

  哪怕那不是自己,沈来宝还是红了脸。他既然不能肯定原主会不会回来,那也得考虑以后,那必然要学习这里的文字。以沈家的财力和对他的宠爱来说,要请教书先生而不去书院并不难,可是那样的话,日后他就少了一个东西——

  人脉。

  无论在哪个时代,人脉是必不可少的。他或许还要继承沈家家业,那就必须需要这些。

  昔日同窗无疑是非常好的人脉资源。

  说不定还能在那结交志趣相投的好友,想来也是心动。

  花铃虽好,可等她长大了,以这个世界对男女的制约来说,他们也不能一直这么亲近,想来也是可惜。

  “来宝哥哥你在想什么?”

  沈来宝回神,笑道,“我在想我去书院的事,好了,我得去找我爹商量商量了,你继续看书吧,脚要是不舒服,就早点回房。”

  花铃点点头,看着他似有些沉稳的背影,再次觉得,隔壁沈家哥哥真的不一样了。

  沈来宝从花家出来,突然听见背后有人喊他,他转身看去,头上突然罩来一条麻袋,将他拦腰扛起,不知跑向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