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木马刑爆菊!?
’者,是为道术也。天禄子的确可以禁锢和折磨一个人的灵魂,当然这需要费一大番功夫。

  经过一番观察, 天禄子早就已经看出黄狼只不过是某个组织的外围成员而已。这样的人只会按照命令执行任务,知道的内幕并不多。所以,他索性让黄狼离开。

  事情已了,天禄子返回羊大,途中远远见得洗墨池附近围了不少条子和记者,那个受伤的女子已经被抬走。

  羊城发生了枪战,各大报社的记者纷纷闻讯而来,欲要抢先报道。

  记者:“请问这位仁兄,你是否目睹了事情的经过?”

  只穿着裤衩上镜的路人甲:“嗯,行凶的是一个黄发外国人,一个华夏人在追他。华夏人很厉害,外国人有枪也打不中他。他是恶魔!”

  记者:“对一个女子下毒手,行凶之人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恶魔。”

  路人甲激动:“不是外国人,是那个华夏人。他在逼那个外国人杀那个女子。。。。。。”

  “你看清楚了华夏人和外国人的容貌吗?”

  “没看清楚,距离太远了”

  “最后是不是华夏人制服了歹徒?”

  “不是,是那个外国人自己放了人质,然后和那个华夏人离开了,很友好的样子。”

  “仁兄,你太激动了,不适合再接受采访。还有,我建议你去看看精神科医生,有病要早治疗。”

  记者同志同情的看了一眼路人甲,他已经将后者划分为神经病患者一列了。

  没吃过猪肉,我还没见过猪跑路吗。英雄和歹徒怎么会一起离开,还很友好呢?

  傻逼,我有看电影的,一般歹徒挟持人质的时候,见义勇为之人就会劝歹徒冷静不要伤害人质,最后歹徒被说服投降。 亦或者是歹徒失神,见义勇为之人抓准时机冲上去制住歹徒。

  路人甲表示比窦娥还冤,我只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结果被人当成了神经病,我招谁惹谁了我。

  这货还不知道,实话往往不被世人所相信,世人喜欢被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