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   话尽于此,不用多说周纯也能明了她的心意,这真是非常有盼头!只要在中间过程中别出什么意外,那就板上钉钉了。

  接下来,一通电话解救了处于羞窘中不知道还该说什么好的金玉,那是冯睿扬打来的电话,说他已经在国殇墓园门口了,等着见见师妹的救命恩人,顺便请他去吃特色美食“大滚锅”饵丝。

  席间,依旧处于窘迫中的金玉下意识的回避着和周纯直接交谈,看起来反倒跟师兄关系特别亲昵,而冯睿扬那殷勤劲儿也摆明了是“司马昭之心”。

  周纯将一切看在眼中,面上却不动声色该吃饭就吃,该说笑就笑,想讲故事就讲。比如,当冯睿扬曾好奇的问:“周大哥能不能随便讲点部队里好玩的事情?”

  “行啊,比如我十八岁出头当二年兵的时候,算是老兵油子同时也年轻不知天高地厚,那时候津贴少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伙食也不怎么样,嘴馋了又没钱怎么办呢?”周纯面带笑容,语调抑扬顿挫极富感染力的讲着,“有一次做野外潜伏训练——就是扔到外面的山上去躲藏一天不能被搜寻的人逮到。我和一个兄弟偷偷绕过封锁线,摸回了营区……”

  讲到这里,周纯故意停顿了一下,冯睿扬很识相的反问:“躲回去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没错,我们爬墙摸到家属院六楼团长家,他老婆在阳台上养了三只鸡,那一天,正好是团长闺女儿考大学的大日子,全家人都不在,”周纯笑着夹了块鸡肉扔进嘴里,笑眯眯的说道,“我们就撬开门用他家厨房炖了一锅汤,红烧了一盘肉,吃光之后把锅碗瓢盆洗干净放回原位,鸡毛、骨头带回山上深埋,毁尸灭迹。”

  “没被发现?”金玉也忍不住听得津津有味。

  “怎么没有,痕迹都弄干净了,可是烧鸡公的味儿还在啊!”周纯摇了摇头,遗憾道,“三只去了俩,气得团长暴跳如雷,清查了足足一周,最后还是把我们逮出来了,团长人不错,私下问出来私下批评了事,后来还送我们去参加了侦察兵比赛,那是我平生头一次立功,起因就是——偷吃了两只鸡。哎,那时候多年轻啊,愣头青!要换成现在,记过都有可能。我想想,这是多久之前的事儿了?应该是九零年,没错!”

  “啊,这么早?!那时候,我还没上小学,”冯睿扬报了自己年龄之后,又立刻感慨道,“金玉那时候才三岁!”

  之前师兄听金玉提起“周大哥”时那一脸崇拜劲儿,简直快酸掉大牙了,他一直对周纯这个人挺上心,感觉他威胁度比毛头小子江小满高得多,这会儿一见面看了他那张其貌不扬的脸,再听故事盘算一下年龄,冯睿扬彻底放心了。

  这位军官同志入伍参加工作的时候,金玉还在穿开裆裤呢!他俩之间不仅仅是具有年龄代沟,简直就差着辈分了嘛!金玉她不可能看上个大叔吧?

  晚上回了住处,两个男人又各怀鬼胎的深切交流了一番,周纯表现得特别粗犷且不修边幅,冯睿扬暗暗观察越发觉得舒心,认为对方完全配不上金玉,对自己构不成巨大威胁。

  入夜之后,周纯躺在金玉她爸的床上,手里捏着小姑娘亲手雕琢的一个童子把玩件,慢悠悠上下摩挲、抚弄,那是刚见面时金玉为答谢他的救命之恩送的小礼物,浅紫罗兰色的润滑玉石娃娃憨憨的笑着,头上用俏色做了一顶深绿色帽子。

  那帽子的形状一看就能让人知道这一顶军帽,雕琢的是一个小兵娃娃,而不是讽刺周纯戴绿帽。

  看着这个挺有意思的小礼物,大校同志脸上同样是舒心的笑,心里暗暗得意:“哼,毛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