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将欲歙之,必固张之
  将欲歙[1]之,必固[2]张之;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

  将欲废之,必固兴之;

  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是谓微明[3]。

  柔弱胜刚强。

  鱼不可脱[4]于渊[5],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6]。

  注释

  [1]歙(xi):收敛,合。

  [2]固:暂且。

  [3]微明:微妙,通明。

  [4]脱:离开,脱离。

  [5]渊:深水。

  [6]示人:给人看,炫耀。

  译文

  想要合上,必先张开。

  想要削弱,必先加强。

  想要废除,必先振兴。

  想要夺取,必先给予。

  这是一种微妙幽深的道理。

  柔弱往往胜过刚强。

  鱼不能离开水,国之利器不可以炫耀。

  解读心得

  1.本章以相辅相成的道理,说明道的微妙幽深。正因为道的深不可测,深藏不露,所以在它发挥作用前不可轻易示人,不可炫耀。否则,玄机一露,必然事败。

  2.事物的玄机往往存在于相反相成的那一瞬间,所以很多时候需要反其道而行之,这就是欲擒故纵的道理。

  3.大道如水,温柔而深曲,所以,柔能克刚,曲径通幽。

  4.很多问题,不能光看内容,还要注重形式;不能直接着来,还需曲折着行。做人做事也是如此。很多时候,正感觉”山重水复疑无路”,突然,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又一村”。

  前人校注

  柔弱者久长,刚强者先亡也。

  --河上公

  圣人见造化消息盈虚之运如此,乃知常胜之道是柔弱也,盖物至于壮则老矣。

  --范应元

  混一之气,必先收属身心,身心定,而后含光内照,则真一之气强气充足。刚强故多利,利则有害于身。柔弱亦多利,利则有益于己。刚强之利不公多害,柔弱之利和平多益。入于湛寂,合于真静,如此之微,如此之妙,玄之又玄,可以示人乎?故不可示人。

  --纯阳真人

  本章言物势之自然,而人不能察。教人当以柔弱自处也。天下之物,势极则反。譬夫日之将昃,必盛赫。月之将缺,必极盛。灯之将灭,必炽明。

  --憨山德清

  经典故事

  要想得到,必先给予

  一个人在沙漠中迷失了方向。他饥渴难忍,茫然四顾,不知所措。

  濒临死亡之境,求生的本能给了他一丝力量,让他拖着沉重的脚步,一步一步向前走。

  突然,他看到前面有一间废弃的小屋,急忙走过去。原来,这是一间久无人住的破房子,风吹日晒已久,摇摇欲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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