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十一章无人不知白朗宁
��为的确有这么一位男爵,也有这么一个私生子,只是男爵把私生子藏的很好,他的夫人对此一无所知。眼镜蛇家族干掉了男爵和私生子,安排高登顶替后者的身份,再将私生子的消息巧妙泄露给男爵夫人,接下来的事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血鸦阴恻恻地笑了:“原来是为了这个,你才刻意在我面前表现。哼,只要忠心做事,不出几年,你就能以血还血。”

  高登信誓旦旦:“全听大人吩咐。”

  血鸦意味深长地瞥了高登一眼。这些年,血狱会的势力急速扩张,内部的权力斗争也日趋激烈。他需要收拢一些有潜质的新人,培养自己的势力。

  高登见血鸦不再多说,识趣退下。

  他并不赞同家族的卧底策略,那些元老要求“钉子”尽量低调,尽量平凡,以免引起血狱会的疑心。

  可前几枚“钉子”还是未能幸免。

  高登决意反其道而行。他要高调,他要突出,他要以最耀眼的成长爬上血狱会的权力巅峰。

  刺探情报只是小打小闹。把血狱会掌控在手,才是对付其幕后势力的最好方式。

  讨好血鸦只是第一步。

  过后,又有一些童奴陆续赶来。血鸦从白天一直等到日落,总共有四十九个童奴成功抵达了小镇。

  高登仔细观察着其他童奴。血狱会从各地奴隶市场交易了五千多只猪仔,经过三个月的残酷淘汰,活到现在的只有四十名少男和九名少女。

  他们无一不具备超人的体质和意志,将成长为血狱会的精英。

  “我宣布,即刻起,你们不再是猪仔。”血鸦阴冷的目光扫过所有幸存者,四周顷刻无声,一双双眼睛闪烁着亢奋的光彩。

  “你们将加入血狱会,成为一名行走在阴暗里的刺客。”

  “今天,你们两手空空。没有金币财宝,没有显赫家世,没有权力地位。”

  “血狱会能给你们的,只有刀与剑,血与火,主宰他人生与死的强大力量!”

  “拥有力量,就拥有一切!”

  血鸦说完,领着众人登上飞艇。

  少年们坐在狭小的皮椅上,稀奇地打量着飞艇的吊舱,小声议论。尽管飞艇问世经年,但对平民来说,仍然是个新鲜玩意。

  “我们将来,一定会比白朗宁更伟大!”番红花看着舱壁上涂绘的“白朗宁”三个字,信心十足地道。

  “口气比力气还大。”洋葱头少年听到了,讥笑道。

  番红花不屑地对他摇摇手指,说出了一句白朗宁的名言:“麻雀安知老鹰之志?”

  这句话,是白朗宁发明飞艇时,对一帮嘲弄他的炼金士说的。当时大家没听懂,后来才明白其中含义。这句话最终被列为当世百句名家典言,其中,白朗宁的名言占据了一半。

  即使夜空中最闪亮的流星,也无法比拟白朗宁的横空出世。

  他最初只是香之国内,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公子哥。有天赛马,他摔落昏迷,醒来后忽然洗心革面,闭门潜学。

  一年后,白朗宁设计的新奇服饰引发贵族的时尚革命。两年后,他编写的《王子复仇记》、《茶花女》、《三个火剑手》震惊戏剧界,掀起文艺复兴大潮。三年后,他谱写的《英雄交响曲》成为武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