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位置,跟南方指针几乎在同一条直线上!好在女王没说明,其实她住的地方是南方往西五百多英里……

  作为一头龙雀,金发兽人并不太喜欢以动物形态示人,但它没有带兽皮,变成人形后……下面会很凉快。

  在裸\\\\奔和龙型的选择上,金发兽人蹲在岸边思考了俩钟头,最终选择了裸/奔(会被抓起来的喂!)。

  好在做出这个抉择后,没走两步路,金发兽人就在海边的丛林里,看见一头d级的猛兽……

  金发兽人很开心,猛兽看见它也很开心,于是它们“两情相悦”的朝对方奔去——三秒、两秒、一秒,两兽相遇,猛兽倒地,金发兽人又围上了“崭新”的兽皮小裙子,开始了漫长的寻妻路。

  作为皇城老百姓,在距离都城数百里的群居人类部落里,人们已经学着都城白巫,开始了简单的交易商贸。

  他们是一群已经有麻布衣服、和一些加工类食品的“先进”居民,除了物品交换,他们甚至有一些货币流通的交易。

  所以,当一个先进的商贩遇上一个绑块兽皮的金发美人时,心里是不大瞧得起的。

  这是一个卖熏肉的商贩,他看见金发兽人时差点被闪瞎眼——这乡下来的野人长得也太作弊了!虽然个头太高大,但是光这张脸,拉回去当媳妇这辈子也值了!

  所以,商贩立刻主动招呼金发兽人来他摊子上吃肉,他犯了和女王一样的错误——眼瘸。

  金发兽人看那商贩主动给它送熏肉,心情跟看见当年媳妇丟肉肉给它时……完全不一样!

  但它也没拒绝别人的好意,因为肚子饿,所以它抓起熏肉优雅的小口用餐……

  商贩正色咪咪的看着金发尤物进食,然后,一阵风刮过,尤物腰间的小兽皮被掀起来,赫然露出了里面的小(哔——)……

  “操!男的?”商贩暴跳如雷,上前几步,一把夺回了熏肉,拿回手里时,肉已经跟狗啃的一样,气得他撸起袖子,一把将肉砸在了金发兽人的脸上。

  金发兽人震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