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陌生女子
�在那样的场合中虚与委蛇、谈笑风生。要她看着一个人的脸色,揣度一个人的心思,然后细细琢磨哪句话该说,哪句话不该说。那真真是不如给她一刀子来得痛快。

  所以,沫沫总说她幸运,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大城市里,还能在莫劲修的保护下保留以前读书的时候的那份纯真,乐观开朗,对这个世界的所有事情都充满希望。但,也说她不幸。一直像朵温室里的花朵,似乎体验不到人间的疾苦。没有那个历经勾心斗角然后涅磐重生的痛苦过程,就永远难体会到生活赋予的珍贵。就永远缺少对所拥有的一切打从心底里而来的珍惜。

  迟迟不知道这样好不好,但是,她暂时还是很喜欢这样的生活氛围的,也没有想过要做出任何改变。

  偌大的包间里,小小的舞台上,唱歌的本来是个皮肤细白的小个子女生,看样子是艺术学院才上大学不久来这边驻唱挣零花钱的。稚气未脱,嗓子也不是特别出彩。但样子很是清纯,萌萌的。

  兴许,老板就是看中了她这样一副怯生生的模样,和清纯的外表,才让她来了这间包间。又或许是他们先前上来的时候,就已经跟服务员要了需要的人。反正,这个小姑娘很快就被卓远的高层之一,一个比较魁梧的中年男子拉下来喝酒。

  在酒吧混的,不论陪酒,还是驻唱,多多少少都见惯了这些场面,只要不是太出格,都是手到擒来。来酒吧混的,自然更是深谙其中之道,不过就是等下消费点了东西,多给几点小费。银货两讫。

  段小洁见驻唱下来了,她就活蹦乱跳的上去了。电子屏上点了音乐,抱着麦克风。音乐前奏一响起,她眼神迷离,立马就进入了状态。

  迟迟倒是一滞。

  很熟悉很熟悉的前奏,轻柔,绵长而缓和,她几乎能脱口而出哼上第一句。

  《whenyouaregone》,是艾薇儿的所有专辑里头,迟迟最喜欢的那张《thebestdamnthing》里头的一首。也是迟迟至今为止,唱得最多的一首歌。

  那年,艾薇儿以无限活力的积极形象带着这张转机强势袭来,一路揽获了许多大家,也赢得了许许多多的粉丝。迟迟就是其中一个。而蔺非池,是其中的另一个。

  那年,她才19岁,刚上大一。

  那年,她跟蔺非池结缘于这张cd,之后的分崩离析,也应正好印证了这首歌的歌词。

  whenyougoawayicountthestepsthatyoutake。

  从他走后,她便再未听过这首歌。那张,他们彼此拿错的唱片,也成为了岁月的礼物,压在了老家书柜的最里头。从此不会忘记,但也永远不会想起。

  是的,她真的以为不会再想起的。

  却没想过,轻而易举的,以这样的方式再现。

  段小洁的声线很清澈,干净。虽说,中国人唱英文歌,都过分纠结单词吞吐的圆润,或者衔音的连贯舒适。但段小洁好似不会刻意注意,她更注重的是自己能掌握的程度,突出情感的宣泄。

  她的唱法,很像那时候无拘无束的蔺非池。

  迟迟忍不住去看段小洁,透过迷离的光线,透过周遭的喧嚣,透过心里的惶恐和隐隐期待。

  whenyouregone

  thepiecesofmyheartaremissingyou

  whenyouregone

  thefaceicametoknowis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