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乡试的程序和规定
例。

  2.外帘官的选用、职责

  外帘官,是各省乡试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官员,包括提调官、监试官、供给官等官员,他们的选用和职责也有专门的规定。

  (1)外帘官的选用

  在众多的外帘官中,包括提调官一员,两京用应天府、顺天府官员充当,各行省由布政司官充当。监试官二员,两京由监察御史充当,各行省用按察司官充当。供给官一员,两京用应天府、顺天府属官充当,各行省用府官充当。其他官员还有,收掌试卷官一员、弥封官一员、誊录官一员、对读官四员,这些官员都从为官清廉谨慎的品级较低的官员中选用。巡绰、监门、搜检怀挟官各四员,两京由五军都督府委派武职官员充任,各行省由守御官充任。此外,誊录官手下还有众多的书写手,由各行省的府学、州学和县学诸生中选用,他们不是朝廷的命官。

  (2)外帘官的职责

  外帘官的职责,主要是维持考场纪律,提供服务等工作。如提调官、监视官负责看守考场门户,当内帘官进入考场后,马上封锁考场内外门户,不许私自出入,走漏试题。如果中间需要供给物料或分送试题,则提调官与监视官共同监视开启门户,检查出入。事毕后,立即封锁门户。考生答完卷后,即送收掌试卷官收受,再送弥封官弥封,送誊录官誊录,送对读官校对誊录之误;然后再送主考官、同考官阅卷。所有这些过程,提调官与监视官只能监督而不得干预。搜检怀挟官,负责搜身。凡每场考试在考生进入考场时,要一一进行搜检。考生除携带答卷纸、笔砚外,不允许私自携带片纸只字。违者如被搜出,即将考生赶出考场,并将考生的姓名登记于本籍,使他从此失去参加乡试的资格。

  巡绰官,负责巡视考场,维持考试秩序,禁止考生喧闹,互相交谈,监视帘内、帘外官员,防止走漏消息。

  收掌试卷官,简称受卷官,负责收掌考生答卷,并立案备查,防止将试卷丢失。

  弥封官,负责将考生答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防止作弊,也要登记备查。

  誊录官,负责监视、指导书写手誊录答卷。每一书写手都要按考生原卷逐字逐句地抄写一遍,不许有任何差谬、脱漏及添换。誊完试卷后,要在卷末书写誊录人员的姓名,以备检查。

  对读官,负责校对誊录卷的错误。对读官两人一组,一人读考生所作原卷,一人校对誊录卷,须一字一字用心校对,务使相同。卷末要书写“某人对读无差”的字样。当时规定,考生答卷用墨笔书写,书写手、对读官用红笔书写,考试官阅卷用青笔,不得违误,造成混乱。

  自景泰年间规定各行省考官用现任教官充当后,由于主考官、同考官职卑品低,往往受外帘官的控制。成化六年(1470年),朝廷颁布禁令,禁止监临等官侵夺考试官的职权。孝宗弘治四年(1491年)进一步规定,外帘官不许干预帘内的事,布政司、按察司官及巡按御史要以礼厚待考官,不得欺凌斥辱。考生文章的好坏优劣,全由考试官决定去取,不许帘外另立五经官判卷,侵夺考试官的职权。如果考试官不称职,取士不当,刊刻乡试小录有差谬等,考试官及保举官一体治罪。

  上述这些官员,包括内帘官和外帘官都在乡试开始前已组织好,到开考前两天,即八月初七日,主考官与同考官进入考场。在封闭的考场内出考题,考场内有吏役人员连夜赶印试卷,到八月九日首场考试时,考生才能进入场内应试。

  3.应试之苦

  明代科举考试,是选拔官僚的重要措施,考生参加科举考试是为了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