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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猜想她做bar girl(酒吧女郎——编者注),或者舞女,大概可以胜任愉快。”

  对于他的出语轻薄,章敬康很不开心,但此刻正有求于他,不便说半句责备的话,只好半开玩笑地指摘:“你当心,诽谤是触犯刑法的。”

  “好家伙!”秦有守也笑道,“你是不是准备给李幼文做律师,告我?”

  互相开了这两句玩笑,秦有守立即言归正传,他认为先要了解李幼文的志趣和能力,如果没有一技之长,得先要去补习一下,譬如学打字、会计之类。

  他的主意,看起来卑之无甚高论,其实是很实在的做法。“但是,”章敬康问,“学好了又怎么样呢?”

  “这就是刚才所谈的第一点,我们有什么工作可以给她做?”

  “我没有。”

  “我也没有。”秦有守又说,“不过总可以托人给她想个办法。问题在于我先要了解你对这件事的基本态度。”

  这话很难回答。章敬康细细想了一遍,才能大致确定自己对这件事的基本态度是什么。“对于李家的一切,我感觉到有一种责任——这责任也可以说是对我自己的,我既然已管了她们母女的事,当然要有始有终。这就是我对这件事的基本态度。”他说。

  “怎样叫有始有终呢?”秦有守说,“现在,李太太的病已经算好了,再替李幼文找到个工作,维持她们母女的生活。这是不是叫有始有终?”

  “我正是这个意思。”章敬康完全同意。

  “既然如此,只要你替李幼文找到了工作,对你自己的责任感有了交代,那你对李幼文的关系就可以结束了,是不是?”

  秦有守到底是学法律的,对于逻辑的运用,非常厉害。那两句话说得章敬康难以作答。因为他已承认,只要替李幼文找到工作,就算“有始有终”,那自然再没有跟她交往的必要,否则便说不通了。

  “你为什么要问这一点呢?”他避开难题,反问道,“这跟替李幼文找事做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秦有守说,“如果你只是出于同情心,帮助李家母女,那是光明正大的行为,不妨再向蔡云珠求援;如果仍有追求李幼文的副作用在内,你我都不便再找蔡云珠帮忙。这就是我所以需要了解你的基本态度的原因。”

  说来说去又是要找蔡云珠,如果舍此不由,另外还真想不出办法。为了满足李太太的愿望,为了帮助李幼文踏上正途,他觉得他不能自私地关闭了这扇门。

  于是,他慨然允诺说:“我答应你,只要替李幼文找到工作,我不再跟她来往。”

  “好,我尽力做,我们一言为定。”秦有守把手伸了出来。

  “但是,请你明白,我这样做,并不表示我对蔡云珠有什么承诺。”

  “那当然,情感上的,谁也没有办法强求的。”

  秦有守对他很满意,他也很满意秦有守的话,两人愉快地握了握手。

  “现在我们再谈李幼文这方面,她希望找哪方面的工作,能不能胜任?你跟她好好谈一谈,再来告诉我。”

  “好的,星期天上午,我就可以给你答复。”

  星期六下午,李幼文在等他,她已从她母亲那里知道了有这回事,许多话不便在家里谈,把他约了出去。

  他们并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