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章
  下章

  主审的是翁曾桂,还有会审的两员司官,一个叫林拱枢,是道光名臣林则徐的第五个儿子;一个叫刚毅,满洲镶蓝旗人,此人肚子里没有多少墨水,可又喜欢掉文,以至于常闹笑话。刑部公事常有的一句成语“草菅人命”,在他口中便成了“草‘管’人命”。不过他肯下死工夫,律例烂熟于胸,所以虽是直隶司的员外,亦奉命会办。刑部司官中,浙江籍的好手甚多,但一个都不曾派到,为的是怕他们心有成见,审问不公。

  这三位司官承办这样一件“名案”,兴奋之余都不敢掉以轻心,案情读了又读,凡有疑问,都用签条签了出来;下手的方法,亦都一致同意,抽丝剥茧,照案情发生的经过,从头问起。

  因此,第一堂只提传四个人,除正犯葛毕氏以外,其余三个证人是:房东王心培、岳父喻敬添,还有一个沈体仁。

  首先要问的是小白菜,这是意料得到的事,所以刑部各司的官役,都涉水来到“南夹道”——刑部在皇城西面,正对着西安门一条南北通衢,名为刑部街,街西自北而南,依次是大理寺、刑部、都察院,就是所谓“三法司”。刑部街的地势最低,春夏之间,积水是常事,所以京师有个说法,叫作“水淹三法司”。至于刑部的“南夹道”,是浙江司所在地,其时春雨连绵,流潦没膝,好事的都涉水而来,垫足翘望,为的是要看一看小白菜究竟艳到如何程度,到底像不像谋杀亲夫的样子!

  这当然妨碍问案,但拒之不可。翁曾桂唯有简略地问一问姓氏、年龄、籍贯,成亲几年、有无子女,随即吩咐还押,另问证人。

  第一个被提上堂的是沈体仁,问过他跟小白菜的关系,翁曾桂又问:“葛品莲管你叫什么?”

  “他也叫我干爷。”

  “葛品莲死的那天,你看见过他?”

  “是!”沈体仁答说,“那天是十月初七,我在大桥茶店吃茶。看见品莲过去,样子好像不大对,我赶出来叫住他问,问他是不是流火又发了?他说还好,又说肚子饿了,要去吃点心。”

  “所谓‘样子不大对’,是怎么不对?”

  “是发冷的样子。”

  “那天,天冷不冷?”

  “十月小阳春,一点不冷。”

  “以后呢?”翁曾桂问,“以后有没有再见过葛品莲?”

  “再见到他,已经咽气了。”

  “你把当时的情形说一说。”

  沈体仁一面想,一面回答:“那天是十月初七,吃过中饭不久,王心培来通知,说品莲病重。当时我正有事,分不开身,所以我‘家里’,就是品莲的亲娘先去。又过了个把时辰,来通知说是品莲死掉了,我才赶了去的。”

  “赶去以后,看到的是怎么一个情形?”

  “看到喻敬添夫妇都在,商量买棺材办丧事。”

  “尸体怎么样?”翁曾桂补充一句,“有没有什么异样?”

  “我没有看到,去的时候,死人的衣裳都换好了。脸上盖一块白绸子,我没有揭开来看。不过——”

  沈体仁突然咽住了。

  问官当然不肯放松,刚毅脾气急躁,拍着桌子喝问:“不过怎么样?快说!”

  “不过,”沈体仁嗫嚅着说,“我问过我家里,有没有中毒的样子?我家里说: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