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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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什么见识!不知道就别乱说!”姚掌事皱皱眉:“那孩子从入学仙府起就是魁首,玉薇一般在前五,好的时候榜上二三,差的时候三四。这可不是说他们之间只差了一人、两人,而是仙府的考校只能如此了!”

  “我认得清虚天好些仙师,都说这甘甜是数年不见一个的出众——能够引领一时风骚的,在仙府时就会显现出极大的不同。对于一般的小弟子,应付仙府修行之业已然是竭尽全力,但对于甘甜这样的弟子,那就是游戏一样,反倒是仙府教授有限,限制了她在课业上的出众!”

  姚掌事见识比夫人多一些,清楚的知道同一辈中真正的天之骄子是能够让其他人全成为陪衬的——修仙者的世界很大程度上就是天才的世界,一两个人极大影响、甚至改变一切这是很有可能的。

  相比较起来,哪怕是同辈之中也很优秀的,和他们相比也差的太远了。

  同辈不是分成了优秀和不优秀,而是分成了天之骄子和其他人,天之骄子就那么一两个而已。

  甘甜不见得真的能有那样的成就,但即使只是可能,也值得多关注、多结交一些了。

  甘甜自己只是认真修行,所以不清楚在她不知道的地方,她已经被很多修仙界前辈记住了——可不是随便哪个仙府弟子都能够在课业上表现的如此出色,至于那些发出去的文章,独特的想法…表面上没有引起太多波澜,那只是因为甘甜还在仙府罢了!

  仙府就像是一座高塔,隔绝了她和外界直接的交流,所以很多反馈和影响她收不到!

  再加上她就是一个在很多事情上相对‘迟钝’的人,就更加无感了。

  现在也被谈论着的甘甜也只是抱着小白兔,心里连一两重的心事都没有的少女,‘哒哒哒’地登上了冥舟——她都看到甲板上朝她打招呼的姬无涯、嬴九歌了,虽然甲板上人不少,但甘甜还是一眼看到了他们。

  一个是因为熟悉,另一个就是两人风姿太好。

  颜值和气度足够好的话,人群中也会像星星一样闪亮!

  “你这一身…怎么回事?”嬴九歌怔了怔,似乎晃了一下神,然后眉头就皱了起来。

  甘甜低头看看自己身上一身白素,然后就笑了起来:“有点儿奇怪吗?刚刚去了一位从外祖的丧礼…说起来我很少穿白呢。”

  修仙界常有人穿白,这是白云的颜色,也是仙鹤之类灵物的颜色,总之不同于凡间,在仙界白色绝对是一种很主流的服饰配色。比如现在的姬无涯,就穿着一身白…甘甜奇怪就奇怪在衣服的材质是素布。

  其他人就算不穿云丝、鲛纱之类,也得穿穿锦缎绫罗这样凡人也推崇的好料子吧!穿身素布,一眼看过去也太扎眼了。

  “不奇怪,挺好看的。”姬无涯就比嬴九歌镇定多了,同时这也是实话。

  女要俏、一身孝,这话确实是有道理的。平常甘甜喜欢鲜艳颜色,这让她在一众仙气飘飘的修仙弟子中十分显眼。因为她长得好看,且活泼明媚的气质也十分契合,那般妆扮也没什么不好的,甚至格外让人印象深刻,也很动人。

  但大概是年纪不大的关系,那样鲜妍明媚的妆扮看起来更多是小少女的娇俏,好看、可爱之类没有那么强性别色彩的印象强于美丽动人、窈窕淑女这样的印象。

  今天甘甜却不一样了,她浑身裹在不甚华彩的素布之中,头发也披散着,没有一点儿装饰…素着的小脸不敷粉而白、嘴唇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