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给我呼呼
�是用铅笔答题,但她参加的是三年级的考试,语文考试就改成签字笔了。

  好在她跟魏至谦练了一学期的钢笔字,虽然写的不说多么好看,但至少很工整了。

  尤其是对一个六岁的小孩子来说,已经很难得。

  毕竟大多数孩子这时候还在用铅笔写字,都没有写的多么好看。

  这就看出平时魏至谦坚持让谈墨用钢笔练字的效果了。

  钢笔写字可比用签字笔难多了。

  谈墨已经习惯了用钢笔写字之后,考试的时候改用签字笔,顿时就轻松许多。

  为了万无一失,谈墨特地早早地就来了学校。

  她到的时候,教室里都还没有人。

  过了好一会儿,才零零星星的来了几个同学。

  这时,班里一个叫李星云的女同学背着书包进来,跟谈墨说:“谈墨,刚碰到秦慕叶了,她让我帮忙叫你一下,她就不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