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自谦了”的于芊芊苦笑。

  “难怪王爷对我私底下的小动作了如指掌,原来是拜你所赐,虽然被人监视的感觉不好受,不过我能体谅,换成我是王爷,也绝对不会掉以轻心。”看她嘴上说不在意却咬牙切齿,不太自在的绯衣忽生愧意。

  “王爷命属下保护姑娘。”

  “别属下不属下的,听了剌耳,以后我改口唤你绯衣,你不是丫头,是我信任的人。”她总不能把王爷费心培植的暗卫当奴婢使唤,否则她也良心不安,毕竟人家学有专精,是专业人士。

  信任的人……绯衣动容。

  “是的,姑娘,绯衣愿护你左右。”

  看绯衣的个头没她高呢!却一副少年老成的严肃样,于芊芊笑笑地一挥,“能护就护,护不住就走,我是命一条,你也是命一条,不要为了我把命丢了,以命相护的恩情我承受不起。”

  “姑娘……”绯衣心头一阵暖流流过,她眼眶微湿。

  从来没有人以她的安危为上,关心她的死活,她是王爷收留的兵士遗孤,战争让她家破人亡,王爷让她住、让她吃、让她习武、让她成为有用的人,不再颠沛流离,她唯一的信念是效忠王爷,愿为他马革裹尸,肝脑涂地。

  可是姑娘却告诉她不要为了保护别人而不顾一切,把命都豁出去,没有谁该为谁牺牲,她的活着就是对姑娘的回报。

  怎么能毫无感触呢!这是第一次有人对她付出真心,不是暗卫、不是丫头,只是单单的“绯衣”,姑娘看重的是她这个人,而非她背后的身分,她是绯衣,是一个人。

  “好了,别给我哭鼻子感伤,说什么万死不辞的感谢话,我从北疆带回不少土产,咱们分几件上等的皮毛给瑾儿送去,做成小帽兜、小皮靴一定很好看,再弄个白狐围脖,衬得他小脸粉嫩可爱……”小孩子就要有孩子的朝气。

  不让绯衣、红莲因身分上的转变有些纠结,故作快活的于芊芊一手拉一个,面上笑呵呵的转移话题,拿南方瑾这小子来当话题,说着小主子的小衣小裤、小饰物。

  北疆一带确实无粮无作物,荒凉一片,冬雪漫天,寸草不生,可是却让趁火打劫的于芊芊淘出不少好东西,北方幅员辽阔,皮货、山参、玉石遍地都是,几乎唾手可得。

  不识货的北地人只吃动物肉,过多的皮毛贱价抛售,一根根的山参有小孩子胳臂粗,起码上百年了,还有宝石、美玉……那真是取之不竭呀!满满的十大车都让她命人给拉了回来。

  南怀齐在春泥院旁又拨出个小院子充当她私人库房,将掠夺来的私产全往里头搁,几间屋子塞得没法转身,走了一趟北疆回来,她居然身家颇丰,可比富家翁。

  几个女人钻进放置皮草的屋子,东翻西找的拉出几张玄狐皮、紫羔皮、大毛黑灰鼠和狼皮,比了比大小长度,又挖出几颗鹅软大小的红、绿宝石,预计缝在裁成衣的皮裘上当盘扣。

  于芊芊对谁都很大方,钱财是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她穿越前的生活也过得不错,有车有房,还有一笔饿不死人的小积蓄,她这一穿,平白便宜了她那双不负责任的父母,想想真不甘,她应该预立遗嘱,悉数捐出。

  “主子,好大的珍珠,缝在帽兜上一定很威风,一整排的珍珠,瑾主子肯定欢喜,一整个贵气呀!”捧着一匣子色泽光滑的雪白圆珠,红莲惊喜的大喊。

  “嗯,珍珠磨成细粉用来敷面也不错……啊!我记得有张镶宝石的小弓,正适合瑾儿……”他该练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