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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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时乐心理上还是觉得它脏了。

  把无常服脱下,他就不能再钻墙。不过,脱掉之前,他悄悄往隔壁看了眼。

  薄闻时没在床上,听声音是在浴室里洗澡。

  时乐脑补了下薄闻时洗澡的样子,可由于还从来没见过薄闻时衣服下的身体,所以,脑补半天也脑补不出东西。

  “算了,等我洗完澡再去看。”

  时乐打定主意,今晚上就跟薄闻时坦白他搬到这里的事儿。

  坦白前,他去浴室里又泡了个顶奢侈的澡。

  把浑身都洗的香喷喷后,时乐抬抬胳膊蹬蹬腿。

  “真可口。”

  他自己给自己吹了波彩虹屁。

  可能是时贺养的好,也可能是时乐天生的好皮囊。

  他本体生的可爱不说,化形后,那一身软嫩的皮肉也是白的晃眼,跟白玉似的。

  时贺就不止一次说过,他这招人疼的小模样,往后也不知道要用来坑谁去。

  时乐满意的摸摸自己,在心里回着他爸——

  我找到要坑,不对,是找到要过日子的人啦。

  这么好看的身子,常年看小黄漫的时乐,自然知道该怎么耍心机。

  他找了件睡袍,松松垮垮的穿在身上,腰带系的随意。

  稍微蹭蹭,就能把腰带给蹭掉。

  不止腰带系的松,时乐还把领口敞开着,露出好看的锁骨。

  他的锁骨处有一枚小红痣,红的似血,惑人至极。

  时乐听过一个说法,这种小红痣,是前世用情至深的爱人用血点上去的,为的就是来世还能再遇见。

  这说法固然浪漫,可时乐却清楚,都是瞎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