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追求
��严重影响到了餐厅的正常营运。”说完他将身子挡在乐颜正前方,不让她继续与人对峙。

  他面对上方才还气势汹汹的女孩妈妈,“女士,如果您还是不愿意离开的话,那么刚刚您所说的话都将成为我谨代表yp集团起诉您名誉侵害的呈堂证供。”

  女孩妈妈听完易珩之一席话,显然是对他的身份和说话内容害怕了,这才“息事宁人”,理亏心虚地夹着尾巴离开成章路店。

  人群散尽后,乐颜问易珩之:“师兄,你不怕真的打起官司,yp的名誉会受损吗?”

  “颜颜,止损的方式不是只有‘息事宁人’这一条,再说了你不是也察觉到不对劲报警了吗?”

  “没错!”乐颜小兴奋地说,“这还是我第一次报警呢!”

  公事上,易珩之还是以公正严明的上司角度看乐颜,他拍拍她的发顶:“记得写顾客抱怨申明。”

  “等一下!那几个人根本没有消费!严格意义上都称不上‘顾客’!”

  “那你刚刚怎么没用这话怼回去?”

  “我这不是为了维持‘为客疯狂’的基本职业素养嘛,怕说出来影响正在消费的顾客和潜在顾客的观感。”

  易珩之称赞她道:“不愧是桑正誊的女儿!”

  “那顾客抱怨申明是不是就不用写了?”

  易珩之拿她没办法,“简单说明还是要,作为事件记录。”

  “好吧。” 乐颜摊手耸肩,“不过你怎么会过来?”

  “周凡告诉我说你店里出事了,我怕你这瘦弱单薄的小女子招架不住。”

  乐颜甩他一个“给你一个眼神自己体会”的表情,怀着心中微甜的安定感,踏踏实实继续她的工作了。

  只是谁也没想到,这并不是一次简单的“顾客抱怨”事件。

  除了接下来,成为“暴风眼”的易珩之。

  来自广坤的留言:

  “你就死了这条贼心吧”——如果是女主对男主这么说一定更带感233333

  贼喜欢听你们叫偶广坤,广坤觉得特别嗨!

  下一更应该算转折章,画风突变一哈,莫怕!

  **捉虫后的留言

  再虐男主这么一波正文就要ending啦~

  特餐就要番外篇的卷叁见了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