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时间的灰烬
��把胡闻知暴打了一顿,送去了县衙。

  好歹认识这么多年了,他居然想用这种酒来阴我,呵……黑吃黑是吧?那就不能怪兄弟不仁义了。

  …………

  每年总有那么几个月,人们好像都不愿去死。

  好吧,当我说“几个月”的时候,其实就是“十二个月”的意思。

  总之,去年立春后,我一直没有买卖。

  听说最近这一带有个人刀很快,我正好也闲来无事,所以我就去找他,想看看是他的刀快还是我的掌快。

  “我就不该来这儿。”

  “你现在知道已经太晚了。”

  “留只手行吗?”

  “不行,要留,就把命留下。”

  我本来以为我已经赢了。

  谁知,他说完这句之后,立刻大吼了一声“跟这种败类不用讲什么江湖道义大家一起上啊”,接着他那埋伏在周围的几十个兄弟就冲出来用石灰粉和乱棍突袭了我。

  江湖险恶,我还是太年轻了,幸好这伙人只是一般的泼皮无赖,若他们真是江湖人物……我怕是已经栽在这儿了。

  当然,他们是不会真的把我打死的,“把命留下”只是无赖放的狠话而已,但我还是被打得半个多月都下不了地。

  从那之后我就明白了,这个江湖,光有武功是没有用的,所谓“道义”,也不过是活下来的人才能谈论或编造的东西。

  …………

  弘德二十五年,夏。

  一名剑客来到了我这里,他的名字叫林东。

  林东的剑很快,可是人很邋遢,连鞋都不爱穿。

  我知道他可以帮我赚很多钱,但是我一直都不喜欢这个人,因为算命的曾跟我说,我“命中犯东,是以而终”。

  林东比我大整整十岁,但很多时候他都幼稚得像个愣小子,钱到了他的手里,很快就会花完。

  当然,他并不是笨,只是太有原则。

  我介绍的买卖,他不想做的,就不做。

  我告诉他,我这里是给人找杀手,不是找侠客,他便笑笑,继续在我这里吃白食。

  我想赶他走,但他的武功又比我高很多。

  回过神来,我发现这臭不要脸的好像是打算吃死我了,于是,某天晚上,我拿出了胡闻知留下的那坛酒,跟他讲起了“醉生梦死”的故事。

  可他却说,他不想喝。

  因为有很多事,他并不想忘记。

  …………

  初十日,立秋,晴。

  有个女人来找林东。

  “那个女人在外面等了你好几天了。”

  “赶她也不走有什么办法?难道要我带着老婆闯荡江湖啊?”

  “呵……谁说不行啊,事在人为嘛,我曾经也……”

  “你曾经穿过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

  “不是……”

  “那不就得了?你才二十出�